(壹)建築企業註冊資質壹級資質條件包括企業資產和企業主要人員。
建築公司註冊資質壹級資質要求申請建築公司壹級資質的公司註冊資本為1億元,要求公司人員具有10年以上工程施工技術管理經驗,並具有結構高級職稱。
註:建施[2016]226號文件取消了壹級資質“註冊建造師、中級以上職稱人員、持有崗位證書的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的指標考核要求。
(2)建築企業註冊資質壹級資質條件包括企業的工程業績。
建築企業註冊資質壹級資質要求公司近五年承擔過下列四類中兩類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1地上25層以上的民用建築工程或2地上18-24層的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100m的結構工程1個或高度80-100m(不含)的結構工程2個;
3.單體工業與民用建築工程1個,建築面積1.2萬平方米或單體工業與民用建築工程2個,建築面積1平方米(不含);
4.單跨30米以上鋼筋混凝土結構(或36米以上鋼結構)建築工程1個或單跨27-30米(不含)鋼筋混凝土結構(或30-36米(不含)鋼結構)建築工程2個。
(三)建築企業註冊資質二級資質要求如下:
(1)建築公司註冊資質二級資質條件包括企業資產。
建築公司註冊資質二級資質要求公司凈資產達到4000萬元以上。
(2)建築企業註冊資質二級資質條件包括企業主要人員。
建築公司註冊資質二級資質要求公司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具有結構工程高級職稱或建築工程壹級註冊建造師資格。
註:建施[2016]226號文件取消了“對註冊建造師、中級以上職稱人員、持有崗位證書的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進行指標考核”的要求。
(四)建築企業註冊資質二級資質條件包括企業的工程業績:
建築企業註冊資質二級資質要求公司近五年承擔過下列四類中兩類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1地面以上民用建築工程12或2地面以上民用建築工程8-11;
2.高度50米以上結構1或高度35-50米(不含)結構2個;
3.建築面積6萬平方米以上的工業與民用建築單體工程1個或建築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的工業與民用建築單體工程2個(不含);
4.單跨鋼筋混凝土結構21米以上(或鋼結構24米以上)建築工程1個或單跨鋼筋混凝土結構18-21米(不含)建築工程2個(或鋼結構21-24米以上)。
(5)建築企業註冊資質三級資質要求如下:
(1)建築公司註冊資質三級資質條件包括企業資產。
建築公司註冊資質三級資質要求公司凈資產達到800萬元以上。
(2)建築企業註冊資質三級資質要求包括企業主要人員。
1,建築公司註冊資質三級資質要求公司建築工程、機電工程註冊建造師合計不少於5人,其中建築工程註冊建造師不少於4人。
2.建築公司註冊資質三級資質要求公司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具有結構工程中級以上職稱或建築工程註冊建造師資格;建築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6人,結構、給排水、電氣等專業齊全。
3.建築公司註冊資質三級資質要求持證上崗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15人,建造師、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師、造價員、勞務工等人員齊全。
4.建築公司註冊資質三級資質要求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30人。
5.建築公司註冊資質三級資質要求公司技術負責人(或註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二級資質標準要求的至少兩項工程業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第四章建設工程監理
第三十條國家推行建設工程監理制度。
國務院可以規定實行強制監理的建設工程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