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高級咨詢中心“三定”計劃》已經部批準,現予印發。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
1998年11月9日
國土資源部高級咨詢中心“三定”方案
壹、性質和主要任務
國土資源部高級咨詢中心是為國土資源部決策提供服務、建議和咨詢的直屬機構。主要任務是:
1.調查研究國土資源規劃、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中的重大問題,收集分析國內外有關國土資源的重要信息和發展趨勢,向部提出意見和建議。
2 .為國土資源政策法規的制定和實施提供咨詢服務,在重大政策法規頒布前提出咨詢建議。
3 .為國土資源規劃的制定和實施提供咨詢服務,對報請國務院批準前的重大規劃提出咨詢建議。
4 .為國土資源調查、保護和利用提供咨詢服務,對報請國務院批準的重大項目提出咨詢建議。
5.為國土資源部科技進步規劃、信息規劃、科技項目和信息工程提供咨詢服務,為重大科技和信息規劃和項目提供咨詢建議。
6.為國土資源部改革發展提供咨詢服務,為重大改革規劃和發展規劃提供咨詢建議。
7.部門分配的其他任務。
第二,內部機構
國土資源部高級咨詢中心下設4個咨詢部,1辦公室。
1.土地咨詢部
負責國土資源規劃、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中重要問題的調查研究,為部領導提供咨詢服務。
2.地質咨詢部
負責為礦產資源、海洋資源和地質環境的調查、規劃、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提供咨詢服務。
3.科技咨詢部
負責為國土資源部科技進步規劃和信息化建設規劃提供咨詢服務;參與重大科技項目實施的指導和咨詢;對國土資源教育和人才培養提出意見和建議。
4.政策法規咨詢部
負責為國土資源發展戰略和重大經濟政策提供決策咨詢;提出制定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建議;調查研究國土資源重大政策和法律的實施情況,提出反饋意見和建議;開展有關土地資源開發、利用和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其他政策法規的咨詢服務。
5.辦公室
負責中心的人事、計劃、財務、後勤服務、文秘檔案、黨群工作等行政事務;承擔中心與國土資源部相關機構的聯絡和協調工作。
第三,人員配備
高級咨詢中心的人員編制為50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2-3人。
四。其他事項
1.國土資源部高級咨詢中心實行中心主任負責制。
2 .國土資源部高級咨詢中心經費實行定額補貼預算管理,由地質勘查費列支。
3 .國土資源部高級咨詢中心咨詢業務顧問委員會(專家)負責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