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各區縣所屬派出所。
辦理事項:居住證辦理
電話號碼:參考以下警察局的服務電話號碼。
長沙居住證辦理條件
1,在長沙住了6個多月。
2.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壹的。
長沙居住證辦理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
2.本人照片(省內戶籍5年內辦理二代身份證者不需要);
3、居住地址、就業、就學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購房合同或出租人、用人單位、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其他能夠證明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在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和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在讀的材料。
長沙居住證辦理時限
1.申請人未辦理居住登記的,在實際居住地派出所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後,可以申領居住證;
2.申請人登記居住不滿半年的,從申請人初次登記之日起計算。登記半年後,可以辦理居住證;
3.申請人居住登記已滿半年,申請地址與登記地址壹致的,市內六區派出所,望城區局高塘嶺、興城、同興、黃金辦事處,長沙縣局星沙、泉塘、新安、祥龍辦事處,瀏陽市局槐川、荷花、李記、關口辦事處,寧鄉縣局玉潭、梅家田、金州區、京津浦辦事處。農村派出所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
4.申請人居住登記已滿半年,但申請地址與登記地址不壹致的,公安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7日內辦結。
收費標準
1.《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二十壹條規定,首次申領居住證免收證件工本費。換發和補發居住證應當繳納證件工本費。辦理簽註手續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具體收費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和價格主管部門制定。
2.目前處於過渡時期。在新的卡體樣式、換證程序和收費標準出臺之前,所有居住證辦理均不收取任何費用。
長沙居住證辦理流程
1.向屬地派出所或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長沙市民車信息申報服務平臺(從長沙市公安局互聯網門戶網站接入)申請;
2、社區民警證明材料和戶籍信息;
3.申請材料不齊全、居住登記不滿半年的,壹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充的材料和領證時間,並將申請人居住信息及時錄入系統;
4、符合條件的,經派出所副所長審核;
5、派出所窗口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