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公共建築節能設計標準適用於江蘇省新建、改建、擴建的公共建築節能設計。
在建築熱工設計分區中,徐州市和連雲港市在本標準中被劃分為寒冷地區,其余城市屬於夏熱冬冷地區。
按照該標準進行的建築節能設計,在保證室內環境參數相同的情況下,應當使甲類公共建築的采暖、通風、空調和照明總能耗比采取節能措施前降低65%,乙類公共建築降低50%。
公共建築的節能設計應符合本標準的規定以及國家現行的相關標準。
新舊標準的主要變化如下:
新標準要求,江蘇省所有居住建築均按節能率65%設計;
新標準中,住宅節能分為主動節能建築和被動節能建築,其中主動節能建築的熱工要求比被動節能建築嚴格;
外墻門窗傳熱性能最低要求至少2.4w/(m2·k),這意味著很多保溫鋁合金門窗的性能達不到標準,塑鋼窗的黃金時代又來了。同時,即使使用塑鋼窗,如果中空玻璃性能差,也可能達不到標準。
門窗的氣密性等級應至少按6級指標確定。
該標準中被動式建築系列1的外墻性能要求接近2008版標準的65%節能率,而外窗要求有所提高。系列二的外墻基本是2008版標準的50%節能率,但外窗的性能要求大大提高到75%節能率的水平。最終,被動式建築圍護結構保持在65%的節能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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