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攜帶當事人身份證、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等材料和證件;
2.到居住地轄區派出所,按要求填寫流動人口居住登記信息表、居住證信息登記表或暫住證信息登記表;
3.填寫完以上信息後,到派出所領取人像信息,按照工作人員的提示按時領取。
辦理長沙居住證的條件和程序
主辦單位:各區縣所屬派出所。
辦理事項:居住證辦理
電話號碼:參考以下警察局的服務電話號碼。
長沙居住證辦理條件
1,在長沙住了6個多月。
2.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壹的。
長沙居住證辦理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
2.本人照片(省內戶籍5年內辦理二代身份證者不需要);
3、居住地址、就業、就學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購房合同或出租人、用人單位、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其他能夠證明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在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和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在讀的材料。
長沙居住證辦理時限
1.申請人未辦理居住登記的,在實際居住地派出所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後,可以申領居住證;
2.申請人登記居住不滿半年的,從申請人初次登記之日起計算。登記半年後,可以辦理居住證;
3.申請人居住登記已滿半年,申請地址與登記地址壹致的,市內六區派出所,望城區局高塘嶺、興城、同興、黃金辦事處,長沙縣局星沙、泉塘、新安、祥龍辦事處,瀏陽市局槐川、荷花、李記、關口辦事處,寧鄉縣局玉潭、梅家田、金州區、京津浦辦事處。農村派出所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
4.申請人居住登記已滿半年,但申請地址與登記地址不壹致的,公安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7日內辦結。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申領居住證,應當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本人照片、居住地址、就業、就學等證明材料。居住地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購房合同或出租人、用人單位、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其他能夠證明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在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和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在讀的材料。1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由其監護人或近親屬代為辦理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