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為進壹步完善國家職業標準體系,為職業教育、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提供科學規範的依據,勞動保障部委托中國心理衛生協會組織有關專家制定了《心理咨詢師國家職業標準》。
應用條件:
1,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
2.取得非本專業或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文憑,經過心理咨詢師三級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取得培訓合格證書。
3.取得中等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後,從事本專業工作10年以上。
4.允許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學生在初三下半學期參加三級職業技能鑒定。報考的職業見專業對照表——教育學、醫學、心理學、監獄學。其他非相關專業的學生需要參加壹定時間的培訓,取得結業證書後才能報考。
心理咨詢師的考試內容和資格認證;
1,考試內容:
基礎心理學包括基礎心理學的研究對象和內容,心理學的發展歷史,心理活動的生理基礎,感覺和知覺,記憶,思維,言語和想象,意識和註意,需要和動機,情緒,情感和意誌,人格。
發展心理學包括發展心理學的研究對象,發展心理學簡史,嬰兒期、兒童期、青春期、青年期、中年期和老年期的心理發展。
社會心理學包括社會心理學的歷史、研究對象和範圍、社會化與自我、社會知覺與歸因、社會動機與社會情緒、態度、交往與人際關系、社會影響、愛情、婚姻與家庭。
2.資格認證:
根據國家職業標準要求,通過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試的,由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授予相應等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資格證書》。這個證全國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