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無故解雇員工。
首先,公司無故辭退員工是非常錯誤的,因為員工有自己的發展需求,或者醫院留在公司發展,但是相應的公司因為壹些小事無故辭退相應的員工是非常不合理的。
第二,公司沒有查出相應的情況。
其次,公司沒有查出相應的情況。對於公司來說,在大四的時候沒有查出壹些相應的民事糾紛,然後就武斷的認定辭退了相應的女保安,這是非常不公平的。
第三,公司沒有維護女保安的權益。
再者,公司沒有維護女保安的權益,因為對於女保安來說,被騷擾後應該向公司領導通報相應的事件,但是領導對這個事件沒有足夠的重視,還發布了相應的被騷擾人,侵犯了相應女保安的壹些實際利益。
第四,公司沒有正當理由辭退相應的女保安。
公司也沒有正當理由辭退相應的女保安。對於公司本身來說,還沒有找到合適的理由辭退相應的女員工。畢竟女員工沒有任何過錯,他只是壹個受害者。公司應該用自己的力量幫他維權。
公司應該做的註意事項:
要核實相應的民事糾紛,這樣更符合公司的發展價值觀之壹,防止壹些不良員工進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