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公室
組織協調分會(商會)機關的日常工作;負責處理市政府市民服務熱線辦公室轉來的文電、會議、機要、檔案、安全、保密、信息、監察、金融、信訪、應急管理、政府信息公開等事項;負責組織人事管理、機構設置等工作;負責辦理有關NPC代表和CPPCC委員的建議。
(2)會員事務部
指導和協調縣(市)區分會(國際商會)和行業商會的工作;負責會員事務;負責會員與特邀顧問的聯系及日常活動的組織;負責中國國際商會濟南商會會員的發展、管理和服務;承擔中國國際商會濟南商會秘書處的工作,開展調查研究,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企業的有關信息和意見;組織會員開展經貿考察、洽談和技術交流活動,舉辦業務講座和培訓。
(3)聯絡部(帶信息部牌子)
與世界各國各地區的貿易促進機構、商業協會和有關國際組織建立和發展聯系與合作關系;負責聯系國內外對口機構設立的代表機構和國內外設立的商會;組織參加或與國外同行聯合召開經濟、貿易和技術合作會議;接待國內外經貿界及代表團來訪;組織經貿代表團到國外參觀、考察、推介產品;促進濟南與港澳臺的經貿交流。研究國際經貿動態,收集、整理、傳遞和發布經貿信息,為政府和企業提供經貿信息咨詢和經貿發展促進服務;編輯出版信息資料,開發貿易促進信息產品;參與和組織貿易投資促進交流活動;聯系國內外相關機構,建立信息網絡,實現信息共享;指導和協調我市貿促系統的信息化建設和信息服務,負責相關信息數據庫的建設、管理和維護。
(4)展覽業務部
協調和組織我市境外展覽;發展與各國各地區展覽機構的聯系,代表我市參加國際展覽局的活動;承辦全市在境外舉辦的經貿展覽會和出國參加國際貿易展覽會;組織、監督和指導在濟南舉辦的國際展(博)會,參加在中國舉辦的各類國際專業性或綜合性展覽會和邊境貿易展覽會;向政府部門提出會展工作建議,提供與會展相關的信息咨詢、業務培訓等服務。
(5)法律事務部
協助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辦理國際經濟貿易和海事仲裁事務,受理海損理算案件,簽發非優惠原產地證書和區域優惠貿易協定項下原產地證書,簽發不可抗力證書,辦理涉外商務文書領事認證,涉外商務文書認證,簽發國際商務證書,承辦ATA的認證業務;開展貿易單證知識的培訓;辦理經貿調解業務,開展國際國內民商事爭議解決的法律研究,提供相關法律咨詢和代理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