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根據自身條件,對比報考要求,符合要求的,聯系心理咨詢師考試報名授權單位。考生根據考試大綱要求,向授權單位提交申請材料進行初審。授權單位將在7個工作日內將初審結果通知考生。
對符合條件的考生,由授權單位發給統壹的心理咨詢師考試考核申請表和考號。考生根據自身真實情況填寫報名表,並親筆簽字確認。授權單位收到申請表後,將組織符合條件的考生參加心理咨詢師統壹考前培訓。
根據考試大綱要求,考生必須完成不少於192學時的心理咨詢師考試培訓,並在各個單元取得合格的考試成績。考生的培訓記錄和單位考試成績作為其平時成績記入考生報名表,由授權單位負責在考試前30天將當期合格考生提交報名中心。
數據擴展:
心理咨詢師是指運用心理學及相關知識,遵循心理學原理,通過心理咨詢技術和方法,幫助當事人解決心理問題的專業人員。心理咨詢師已於2017退出國家職業資格目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不再組織心理咨詢師全國統壹考試。
心理咨詢師是幫助人們解決各種心理問題的人。心理咨詢最普遍、最主要的對象是健康人或有心理問題的人。
健康的人會面臨家庭、擇業、學習、焦慮、抑郁、社會適應等諸多問題。他們會期待做出理想的選擇,成功度過人生的各個階段,尋求自身能力的最大發揮,尋求良好的生活質量。心理咨詢師可以提供針對性的發展建議,從心理學的角度給予相應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