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我國最高有期徒刑可以判幾年?
我國目前的有期徒刑最高可達25年。單罪最高可判處15年有期徒刑,數罪並罰最高可判處25年有期徒刑。數罪並罰的情況下,有期徒刑累計不滿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超過二十年,累計超過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超過二十五年。
二。有期徒刑的最高法定刑是幾年?
有期徒刑的法定最高刑應為十五年。按照我國規定,如果只犯壹個罪,最高有期徒刑應為兩年。如果數罪並罰,處罰會很高,應該從重處罰,因為數罪並罰要看總刑期。刑法合計要達到30年以上的話,最高刑期達到25年,如果不是要達到30年的話,要等20年才能宣判。除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以外,執行的刑期由數個刑期中低於總刑期、高於最高刑期的人酌情決定,但是管制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三年,拘役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壹年,有期徒刑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年。
三、數罪並罰,法院的刑期是多少?
數罪並罰的計算方法:判決宣告前,壹人犯數罪的,除死刑、無期徒刑外,酌情決定執行期限,但管制最高不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超過壹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超過二十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超過二十五年。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十五條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條、第六十九條規定的以外,為六個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六條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監獄或者其他執行場所執行;任何有勞動能力的人都應該參加勞動,接受教育和改造。
第四十七條有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前羈押的,羈押壹日減為監禁壹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