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年,福建省工程造價管理以建築業為重點,實施歷史文化街區名鎮名村保護政策,出臺古建築修繕工程計價規定。
2.根據福建省房屋安全排查、房屋加固和危房改造的要求,下達了房屋建築加固工程預算定額。
3.以實施總承包為重點,規範總承包計價和招標文件編制,制定總承包模擬清單計價計量規則。
4.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意見,從源頭上減少工程價款糾紛,有效解決拖欠工程款,縮短竣工結算時間,制定建設過程結算試行辦法。
5、實行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建築工人實名制登記措施費計價規則。
6.支持地方重點工程建設,指導福州市造價站編制軌道交通工程、市政管網維護等區域性補充定額,指導廈門市造價站編制廈門市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土木工程)預算定額。
7.根據建築市場人工費上漲情況,指導福州、廈門、泉州、三明、寧德等5個設區市調整人工費指數。充分發揮工程造價咨詢行業黨建工作作用,加強疫情期間工程造價監測,實時反映市場價格,指導福州、廈門、莆田、龍巖等4個設區市, 根據疫情期間復工復產的要求和建築市場用工荒導致人工成本增加的情況,發布疫情期間人工成本指數和定價辦法,以利於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
8.增加312新材料數據標準。加強國有資本投資工程造價數據庫建設,指導各地編制發布典型工程造價指標。繼續擴大建築市場常用材料價格信息發布範圍,為各方重大項目建設提供服務,發布建築市場材料價格信息106000條,超過年初計劃10%以上。
9.推廣“四新”技術,滿足投資控制和市場估值需求,進壹步加強造價咨詢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對650家造價咨詢企業進行綜合信用評價。
10,開展造價咨詢行業專項整治,在全省範圍內隨機抽查了298家造價咨詢企業,其中116家企業被通報批評並納入信用扣分。加強日常監督檢查,抽查各地388份造價咨詢成果文件質量,對部分造價咨詢企業(含分支機構)管理和執業情況進行專項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