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業難以判斷進口產品是否屬於舊機電產品檢驗範圍,或者進口舊機電產品是否需要進行裝運前檢驗,可以到海關總署開發的“進口舊機電產品質量安全信息服務平臺”進行了解,或者委托我司這樣的專業貨代公司進行全程操作。
知識補充:
壹、什麽是廢舊機電產品?
1,已使用(不包括使用前測試調試的設備),仍具有基本功能和壹定使用價值;
2.未使用,但超過保修期(非保修期);
3、未使用,但存放時間過長,造成零件明顯有形損耗;
4、新舊部分混用;
5.翻新了。
二。舊機電產品進口的有關規定
1.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進口舊機電產品檢驗監督管理辦法》(令號總局187);
2.關於調整進口舊機電產品檢驗監管的公告(公告編號原國家質檢總局145 2014);
3.關於舊機電產品進口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原國家質檢總局商務部海關總署公告第76號(2015));
4.關於調整《禁止進口舊機電產品目錄》有關問題的公告。商務部和海關總署的106,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