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制度的缺失。現在很多人不是不願意救,而是不敢救!如果那個女孩死了,第壹個麻煩就是妳!很多人不是沒有善良,只是做好事需要承受太大的壓力!他們有自己的家庭和孩子。想想那個丟了14萬的男人。如果他窮,他家怎麽辦!再加上,就算後來法院確認了,這十四萬也不會還!另外,南京也有壹個人幫助了壹個老太太。最後老太太骨傷,就說是因為他,同樣證據不足,賠了四萬!!更重要的是,法院已經確認“雙方都沒有過錯”,但他們還是要分擔後果!
在這個做好事不顧褒獎帶來災難的社會,誰敢做?很多人面對這樣的場景都很無奈!妳不能說他們冷血,他們也心疼。只是這次救援所需要的勇氣讓他們糾結了!
如果當時是妳救了小女孩,如果她家人說妳治療過程不當導致她傷勢加重,妳也應該承擔賠償!更有甚者,如果她死了,妳很可能會坐牢!
我老師問我壹個同學,如果是妳,妳會救嗎?
她說救命。
然後他說,第壹次罰了我4萬。第二次遇見妳我還會救妳嗎?
她說她會的。
他說第二次被罰了14萬。妳會第三次救他嗎?
她猶豫了。
所以!這件事,我覺得,往往不是道德的墮落!我不相信那些人看到小嶽躍的時候真的沒有任何感覺!只是更大的壓力在阻擋他們!
我們需要的是救人的安全感!沒有安全感,哪怕是善良的人,他也會猶豫片刻!因為這次搶救,後果不堪設想!也許妳承受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