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糧食局是國務院職能部門之壹,是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管理的行政機構,負責全國糧食流通宏觀調控、行業指導和中央儲備糧管理的具體業務。
關於單位:
縣級糧食局是直屬事業單位和部門。糧食局領導是公務員編制,工作人員大部分是事業編制人員。
主要職責:
受國家發展改革委委托,研究提出國家糧食宏觀調控、總量平衡、糧食流通中長期規劃、進出口計劃、中央儲備糧儲存和動用等方面的建議;擬訂全國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起草國家糧食流通和中央儲備糧管理的法律、法規、相關政策和相關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編制國家糧食流通、倉儲和加工設施建設規劃,其中規模以上大中型建設項目按規定程序報批;提出糧食定購價、收購保護價和銷售限價的原則。
配合國家質檢總局管理食品質量標準;制定糧食儲運技術規範,並監督實施。
指導全國糧食流通行業管理和全行業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和推動全行業的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負責全行業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承擔行業統計。
制定中央儲備糧管理的技術規範並監督實施。
研究提出中央儲備糧的規模、總體布局和收購、銷售、進出口計劃,並負責監督實施;監督檢查中央儲備糧的庫存、質量和安全。指導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的業務工作。
承辦國務院和國家發展改革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擴展數據:
職能部門:
辦公室(人事處、外事處)
監管部門
政策法規司
監督檢查司
財會部
流通和技術發展司
參考鏈接: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政府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