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服務費目前沒有統壹規定,壹般按照行業內的習慣收取,同時還要參考中介的資質。
1.房地產經紀費是根據不同的項目收取的。房屋租賃的中介費,尤其是租賃期限的長短,以半個月至壹月的交易租金為標準,雙方協商同意壹次性收取。
房屋買賣中介費按成交總價的0.5%-2.5%收取。實行代理的,二手房中介收費標準由委托方與房地產中介機構協商確定,可適當提高,但高度不得超過成交價的3%。
2.二手房中介費有書面咨詢費,根據咨詢報告的技術難度和工作復雜程度結合標的金額收取。
壹般咨詢報告,每份收費300-1000元;對技術難度大、內容復雜、耗費人力和時間較多的咨詢報告,收費標準可適當提高,但不得超過咨詢標的金額的0.5%。
法律依據:《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第十八條實行房地產經紀服務明碼標價制度。房地產經紀機構應當遵守價格法律、法規和規章,並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標明房地產經紀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收費標準以及相關房地產價格和信息。
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定價內容和定價方法進行價格欺詐;壹項服務可以分解為多個項目和標準的,應當對每個項目和標準進行明碼標價,不得混合、捆綁標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