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銷條件
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職工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用人單位為職工繳費超過1年並繼續繳費的;
2、符合國家和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
報銷材料
1,享受待遇人員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必需)
2.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可選,代理需要)
3.財政稅務部門印制的加蓋醫療機構財務印章的醫療費用專用收據或發票原件;(必需)
4、具有收據(發票)金額和日期的醫療費用原始清單;(必需)
5、加蓋醫療機構印章的疾病診斷證明書原件;(必需)
6、加蓋醫療機構印章的出院小結或門診病歷原件及復印件;(必需)
7.我市計劃生育部門提供的計劃生育服務證或相關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必需)
8.嬰兒出生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必需)
9、已領取《醫學確認證明》的參保職工還需提供《醫學確認證明》原件;(必需)
10,優撫對象社會保障卡原件及復印件。
未領取或未激活社會保障卡的,提供銀行(中國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活期存折原件及復印件或卡面有姓名、賬號或發卡行卡號的借記卡原件及復印件;(必需)
11.參保職工在非選定醫療機構急診搶救分娩或流產的,還須提供社保經辦機構認可的急診搶救證明;(可選,相關必填)
12.社保機構要求的其他材料。(可選,相關必填)
處理過程
1、女職工懷孕、流產或計劃生育手術後,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請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生育保險窗口辦理;
2、工作人員接受審批,出具體檢證明;
3.產假30日內,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請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經辦機構生育保險窗口辦理待遇結算;
4、職工接受審批,支付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
補貼費用
1,生育營養補助300元,圍產期保健補助700元。
2.壹次性生育津貼:流產400元,順產2400元,難產、多胞胎4000元。參加生育保險的男職工,其配偶不納入生育保險範圍,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第壹個子女的,可享受50%的壹次性生育津貼。
3、生育津貼補償給單位,參保女職工產假期間本人基本工資、獎金和福利費用由單位照發。
4、包括因計劃生育需要,實施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人工流產、引產、皮埋、絕育及復通手術的費用,納入生育保險基金結算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