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電信業務經營者及其業務代理人、商業樓宇產權人及其委托管理人、物業服務企業不得簽訂任何形式的排他性寬帶接入協議或約定,不得強制商業樓宇租戶接受指定服務並收取費用,不得阻止電信業務經營者根據用戶需求進入商業樓宇提供公共電信服務,不得限制電信業務經營者公平接入和使用商業樓宇內的通信設施。
二、電信業務經營者及其業務代理人應當在商業樓宇醒目位置公布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收費標準、服務監督電話和市場監督投訴舉報電話。商業樓宇的產權人及其委托的管理人、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向所有電信業務經營者及其業務代理人平等開放商業樓宇內的通信設施,並應當在商業樓宇內提供專門的醒目位置,方便電信業務經營者及其業務代理人發布寬帶接入服務信息。
三、電信業務經營者及其業務代理人向用戶提供通信服務,除按照其公布的電信資費標準收費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商住樓產權人及其委托的管理人和物業服務企業在提供通信接入服務時,不得向電信運營商及其業務代理人收取公示費用以外的費用。
4.2065438年4月1後新建商業建築的建設單位應嚴格執行《綜合布線系統工程設計規範》(GB50311)及相關標準,將建築內的通信設施納入建設項目設計文件,所需投資納入建設項目概算,並與建設項目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設計單位和施工圖審查機構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標準的要求進行設計和審查;新建商業樓宇的通信配套設施未按要求竣工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電信運營企業不得將其接入公眾電信網。
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公安、工業和信息化、住房和城鄉建設、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商用樓宇寬帶接入市場違規行為的監管和處罰。
通信管理局會同住建部對電信業務經營者或其代理人與商業樓宇產權人及其委托的管理人、物業服務企業達成排他性協議或約定,限制平等準入等行為進行查處。通信管理局應當依法查處無證經營、超範圍經營電信業務等違法行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通信管理局應當按照職責加強對商品房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和施工圖審查機構的監督管理。市場監管部門應當依法查處相關市場主體的不正當競爭和商業賄賂價格違法行為,涉嫌構成壟斷行為的,依法從嚴處理。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迫他人接受指定電信業務,或者強迫電信業務經營者及其業務代理人退出電信業務,情節嚴重,涉嫌強迫交易或者其他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法嚴厲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