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秘書科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電、會議、保密、宣傳、信息、接待和後勤服務;負責各類大型會議的組織安排及會議議定事項的督辦;負責全市與教育相關的規範性文件和綜合性文稿的制定和審查;負責重大教育問題的調查研究;負責起草並監督落實全市教育工作年度目標;負責各類綜合性會議發言材料的撰寫。
(二)人事部門(掛離退休幹部部門牌子)
負責局機關和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和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全市中小學(職業學校、幼兒園)教師隊伍建設和教師評價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和教師的表彰和獎勵工作;指導中青年學術骨幹和學科帶頭人的建設;參與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人事和分配制度的改革;負責全市師範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和改革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學校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⑶規劃和財務科
制定全市教育發展的中長期和年度規劃,指導全市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負責全市教育信息的統計和分析;指導市屬學校後勤管理體制改革;參與制定教育經費征收管理的有關規定,監督教育經費的投入和執行情況,編制市級教育經費年度預算和決算;管理全市教育經費和國有資產;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的財務內部審計。
(四)基礎教育(行政服務)品牌。
負責全市基礎教育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基礎教育標準,規範辦學行為,推進教育教學改革;擬訂基礎教育、教學和教材建設的政策法規;指導對中小學學業水平的監測;制定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各類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負責指導基礎教育結構和布局調整,承擔中小學校管理工作,參與中小學校設立、合並、更名、調整的審批和申報;組織協調全市中小學招生工作,負責全市初中、小學學生入學和畢業證書驗證管理工作;指導全市中小學德育和校外教育工作;指導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指導全市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指導全市中小學團隊工作;負責教育行政審批服務和相關稅收征收。
(5)學校建設管理辦公室
負責全市中小學安全工程,指導編制全市中小學(職業學校、幼兒園)建設規劃,監督中小學(職業學校、幼兒園)建設和改造管理;負責危險校舍和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改造監管;負責編制市級學校基建投資計劃和管理全市基建專項資金。
(6)學前教育辦公室
負責制定和實施全市學前教育發展規劃和規章制度;負責全市幼兒園建設的規劃、審批、監督和規範管理;負責全市幼兒園的受理、登記和年檢;負責學前教育的管理和指導。市教育局行政編制23人,其中局長1人,副局長3人,總會計師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