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地址:寶安區創業壹路1號區委區政府行政大樓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聯系電話:0755-29996312(政務公開)、0755-29998100(信訪投訴)、27874771(執法監督)。
電子郵箱:zwgk@baoan.gov.cn(政務公開)、baxfj@baoan.gov.cn(信訪)、sfj@baoan.gov.cn(執法監督)
主要功能:
(壹)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以及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規定行政措施,發布決定和命令;
(二)領導下級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變或者撤銷所屬部門的不適當的命令和指示,以及下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
(四)依照法律規定任免、培訓、考核、獎懲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
(五)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預算,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城鄉建設、財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務、司法行政、監察、計劃生育等行政工作;
(六)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七)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八)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幫助本行政區域內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憲法和法律實行區域自治,幫助少數民族發展政治、經濟和文化事業;
(九)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婦女權利;
(十)辦理上級國家行政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發展和改革局、教育局、科技創新局、工業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司法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局、住建局、水務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衛生健康局、退伍軍人事務局、應急管理局、審計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統計局、城市管理與綜合執法局、信訪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城市更新與土地整備局()其中,工業和信息化局掛商務局、金融工作局的牌子; 住建局掛人防辦的牌子;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掛集體資產管理局的牌子。辦公室與區委辦公室合署辦公,不納入機構限額;民族宗教事務局列入政府部門序列,不計入機構編制。)
法律依據:《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第八條5。緊急公文應當分別標明“特急”和“特急”。
六、請示壹般只寫壹個主送機關,如需同時送其他機關,應用副本形式。
七、公文如有附件,應在正文後註明名稱和順序。
八、發文機關應當書寫機關全稱或者規範化簡稱,幾個機關聯合發文,主辦機關應當排在第壹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