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銀市教育局的主要職責
(壹)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和國家教育法規,研究制定全市教育法規,並監督實施。
(二)研究提出全市教育發展戰略,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綜合管理全市普通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少數民族教育。
(四)對鄉鎮政府和學校執行教育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五)依法組織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青少年掃盲的督導評估;鞏固“兩基”工作成果,促進“兩基”工作穩步健康發展。
(六)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中央直屬學校和各級各類學校的安全保障、校園周邊環境管理、招生、考試等工作。
(七)負責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師隊伍的建設和管理,根據編制標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教師招聘工作。
(八)組織實施全市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指導學校內部管理制度和教育教學改革。
(九)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籌集教育經費的意見,並監督實施;擬定教育基本建設投資、事業經費和專項資金的安排和使用意見;監控全市各級辦學經費的使用情況;負責局機關系統的財務收支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十)管理各級學校的體育、衛生、保健和藝術教育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國防教育和軍事訓練。
(十壹)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學校的主業、勤工儉學和校辦企業。
(十二)組織和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開展教學研究和教育教學改革;選擇認可的教材和教學參考資料;負責教育教學科研成果的評審、獎勵和經驗推廣。
(十三)負責全市基礎教育信息化的統計、分析、發布、開發和建設。
(十四)管理直屬單位的教育學會、協會、研究會等組織。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廳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