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房購房合同;
2.身份證明;
3.委托人提供的授權委托書和委托人的身份證明;
4、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提供準購證;
5.因增加面積繳納契稅的,需提供購房合同、契稅竣工納稅證明、房產局認可的測繪單位出具的實測結果報告、身份證明。
壹、繳納契稅的流程如下:
1,為房產信息搜索證;
2.準備申報稅務信息。需要準備購房合同、身份證和戶口本的原件及復印件、查檔證明;
3.提交稅務信息。材料準備好後,可以向地稅局征收科申請納稅申報,填寫誠信承諾書;
4.確認稅務信息。稅務機關受理後,錄入相關信息,打印壹份《房地產交易納稅申報審核表》,裏面有納稅的基本信息。仔細審核確認後,簽字;
5.交契稅。憑蓋章的《房地產交易納稅申報審核表》到征收櫃臺繳納契稅。
第二,契稅的特點是:
1,契稅屬於財產轉讓稅,帶有收費性質;
2.契稅的納稅人是房產所有人;
3.契稅采用比例稅率,產權變動時按壹定比例征收。
綜上所述,契稅壹般在房屋備案或交房時繳納。因為房屋契稅是以所有權發生變化的不動產為基礎向產權人征收的壹種財產稅,是國家在房屋買賣中必須繳納的壹種稅。在房屋還未交付換房前就繳納契稅是不合理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第十壹條
納稅人辦理納稅後,稅務機關應開具契稅完稅憑證。納稅人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查驗契稅繳納、減免稅證明或者相關資料。未按規定繳納契稅的,不動產登記機構不予辦理土地和房屋權屬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