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繼先,本名梁衡,本名任蒙,本名伯蒼,生於順治十五年十壹月,卒於雍正八年八月(公元1658.11-1730.8)。石寨黃氏第三祖長子,康熙十二年太學()人,縣令、進士。康熙甲寅叛亂福建的變局,是由他的姑父、進士知縣黃易維持的。士紳,專營鹽業,是廣東著名的商人。帶領黃氏人民拓展梅隴洋仁德租、城東仁德租、河東仁德租、河西仁德租等田地,建橋修路,捐錢賑災,為海陸豐人民做出了突出貢獻。興辦私塾,設立公租房獎學金,重視少數民族的培養和教育。從康熙三十年開始,歷時十八年,修建通許,建立安裏(新寨),為石寨人的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康熙五十八年,生於文林朗,知海豐郡的秀才許遜,三次加壹等記,為“青雲王亞”監黃繼先立橫匾。清乾隆十年,王總纂《祿豐縣誌》卷七,記載了選舉記錄“本方闊人,贈縣丞”。卷中八字載“黃繼先,字任蒙,忠公易有侄。被程俊授予縣令助理,年輕氣盛。康熙甲寅、福建之變,表現在對官職的忠誠,對艱難困苦的準備,對家族的騎乘。對他來說,孝順是真的,不知疲倦。康熙、雍正年間,連年饑饉,他多次捐款。雍正五年,海逸重修孔廟,並向廟內捐贈了72位聖賢和孔廟牌位。鄉評重,謂忠尚雲何。”
?乾隆三十四年,副榜舉人敖所作《法度序》曰:“幼者獨有大舅。叔,諱繼顯,字孟仁公,考上郡左兒,擴大了前人的規模,垂首建廟建堡,頗有豪氣。於是,六兄弟壹壹聚順,設蒸嘗,設祭產。沒有被老祖宗抓到的,都是壹個個贊成,也不反復打,就連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