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壹次小東(化名)很苦惱,為生活中的壹些瑣事煩惱,身邊沒有人可以訴說她的煩惱,於是在網上發帖求助。
小董說,她家分了兩套拆遷房,父母都沒給她。兩套房裏都寫了她弟弟的名字。她找父母理論,得到的答復讓她更加氣憤。小董:“他們說我遲早要結婚,然後我就不跟他們是壹家人了。”
拆遷時,小東還在上大學,具體的補償條款她也不是很清楚。事後,小董也向父母詢問了情況,但父母壹直遮遮掩掩,不肯告訴她。後來被告知分了兩套房,壹套給弟弟,壹套給他們。至於屬於她的35㎡,等她買房後我再打折。小董說,她當時也同意了。
可以等到小東大學畢業參加工作,打算攢錢買房。按照當時的房價是4000元/㎡,於是她向父母要了她的1.4萬。但萬萬沒想到,這個要求被父母拒絕了,原因是婚後男方有房,小東根本無力償還房貸。
小東不願意提出10萬以上不給。然後考慮她借父母的錢,按照銀行的利息每個月還。但是我父母還是不同意。不管小東怎麽說,他父母的態度壹直很強硬。雙方表示著急後,小東父母甚至表示:這錢不給小東,也不借。以後她嫁出去,就和他們不是壹家人了。
這番話徹底傷了小東的心,她父母當著親戚朋友的面詆毀她,說不給錢就爭財產,馬上斷絕關系。父母的胡言亂語讓所有親戚朋友都信以為真,大家紛紛打電話指責小東。小董希望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此事也引起了網友的熱議。很多網友認為家長做得太過分了。既然父母無情,子女就沒有必要盡贍養義務。只要寫個協議,父母老了就沒有責任和義務贍養了。
作為父母,他們應該平等地對待自己的孩子。也許他們不能給孩子完全壹樣的愛,但在物質上要盡可能的給孩子。他們不能顧此失彼。他們也是自己的骨肉。不要因為自私把自己的孩子變成自己的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