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城市規劃單元標準:
(壹)具備承擔城市規劃各項任務的能力;
(二)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占全部專業技術人員的比例不低於20%,其中城市高級規劃師不少於4人,其他專業高級技術職稱不少於4人;具有中級技術職稱的城市規劃專業人員不少於8人,其他專業不少於15人;
(三)符合國務院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技術裝備和應用水平評估標準;
(四)有健全的技術、質量、經營和財務管理制度並得到有效實施;
(五)註冊資本不少於80萬元人民幣;
(六)有固定的工作場所,人均建築面積不低於10平方米。
甲級城市規劃單位承擔的城市規劃任務範圍不受限制。
二、乙級城市規劃單位資質標準:
(壹)具備承擔城市規劃任務的相應能力;
(2)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占全部專業技術人員的比例不低於15%,其中高級城市規劃師不少於2人,高級建築師不少於1人,高級工程師不少於1人;具有中級技術職稱的城市規劃專業人員不少於5人,其他專業人員不少於10人;
(三)符合省、自治區、直轄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技術裝備和應用水平評估標準。
(四)有健全的技術、質量、經營、財務和管理制度並得到有效實施;
(五)註冊資本不少於50萬元人民幣;
(六)有人均建築面積不低於10平方米的固定工作場所。
乙級城市規劃單位可在國內承擔下列任務:
(壹)人口20萬以下城市的總體規劃和各類專項規劃的編制(包括修改或調整);
(二)編制詳細規劃;
(三)研究擬定大型工程項目規劃選址意見;
三。丙級城市規劃單位資質標準:
(壹)具備承擔城市規劃任務的相應能力;
(2)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20人,其中城市規劃師不少於2人,建築、道路交通、園林綠化、給排水等專業中級技術職稱人員不少於5人。;
(三)具有健全的技術、質量、財務和行政管理體系並得到有效實施;
(四)符合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技術裝備和應用水平評估標準;
(五)註冊資本不少於20萬元人民幣;
(六)有固定的工作場所,人均建築面積不低於10平方米。
擴展數據:
《城市規劃單位資質管理規定》已經2000年2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第35次常務會議通過,2000年10月2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84號發布。
《規定》分為總則、資質等級和標準、資質申請和審批、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6章36條。
2012年7月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以12號令發布《城鄉規劃單位資質管理規定》,《規定》第四十三條決定廢止原建設部2001年10月23日發布的《城市規劃單位資質管理規定》。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城市規劃單位資質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