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業務:
負責全省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的組織、協調、整體推進、指導和評估,承擔全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和運行的指導工作。組織行業協會和專業服務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服務,規範服務標準,組織績效評估?。
組織開展面向中小企業的創業輔導、人才培訓、管理咨詢、融資促進、技術推廣、法律咨詢等服務活動,構建創業創新和小微企業培育成長的服務機制。組織中小企業開展國際國內合作交流,參加國際國內大型展會和市場拓展活動,推廣電子商務應用。
組織中小企業發展現狀和服務需求的調查研究,承擔中小企業相關課題研究。承辦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擴展數據:
機構責任:
1.貫徹國家、省、市有關中小企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配合有關部門制定有關中小企業發展的地方性法規、法規和政策。
2、掌握中小企業運行情況,並為有關部門制定調控目標和措施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信息收集和發布。
3.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根據產業發展政策和投資導向目錄,引導中小企業調整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促進技術創新;促進中小企業與大企業的合作。
4、協助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管理全市民營和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和專項資金;負責組織中小企業申報國家支持的用於中小企業發展的各類專項資金和專項資金。
5.協調行業協會、相關部門等機構,推進融資擔保、市場開拓、人才培訓、創業創新、技術孵化、信息應用、技術支持、品牌培育、管理、信息咨詢等多方位、多層次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
6.協助完善中小企業投融資市場,牽頭指導和推動中小企業改制上市。
7.支持中小企業拓展國內外市場;鼓勵和支持中小企業加強技術進步、信息應用、人才培養和管理。
8.負責受理中小企業投訴,維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
9.承辦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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