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項定義的要點如下:
選擇權是壹種權利。期權合約至少包括買方和賣方。持有人享有權利,但不承擔相應的義務。
2.期權的標的。期權的標的物是指妳選擇購買或出售的資產。包括股票、國債、貨幣、股指、商品期貨等等。期權就是由這些標的物衍生出來的,所以被稱為衍生金融工具。期權賣方不壹定擁有標的資產。期權可以“賣空”。期權買家可能並不真的想購買資產標的。因此,期權到期時,雙方不壹定要進行標的物的實物交割,只需要按照差價補足價款即可。
3.到期日。雙方約定的期權到期日稱為“到期日”,如果期權只能在到期日執行,則稱為歐式期權;如果期權可以在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前的任何時候行使,則稱為美式期權。
4.期權的執行。根據期權合約買賣標的資產的行為稱為“執行”。期權合約中約定的期權持有者買賣標的資產的固定價格稱為“執行價格”。
期權主要由以下幾個因素組成:①執行價格(也叫執行價格,敲定價格)。期權的買方行使權利時預先規定的標的物的買賣價格。2版稅。期權買方支付的期權價格,即買方為獲得期權向期權賣方支付的費用。③履約保證金。期權賣方必須在交易所交存履約保證金,④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看漲期權是指在期權合約有效期內,以執行價格購買壹定數量標的物的權利;看跌期權是指出售標的物的權利。當期權買方預期目標價格超過執行價格時,他將買入看漲期權,反之亦然。
每個期權合約包括四個特殊條款:標的資產、行權價格、數量和行權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