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科創板上市需要經過的審核流程包括受理、審核、上市為會議、報送證監會、證監會註冊、發行上市。
科創板上市流程
壹、受理:發行人應當通過保薦人以電子文檔形式向上交所提交發行上市申請文件,上交所收到發行上市申請文件後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予以受理的決定。上交所受理的,發行人於受理當日在本網站等指定渠道預先披露招股說明書及相關文件。
二、審核:上交所審核機構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發出審核問詢,發行人及保薦人應及時、逐項回復上交所問詢。審核問詢可多輪進行。
三、上市委會議:上市委召開會議對上交所審核機構出具的審核報告及發行人上市申請文件進行審議,與會委員就審核機構提出的初步審核意見,提出審議意見。上市委員會可以要求對發行人代表及其保薦人進行現場問詢。上市委員會通過合議形成同意或者不同意發行上市的審議意見。
四、報送證監會:上交所結合上市委審議意見,出具同意或不同意發行上市的審核意見。上交所同意的,將審核意見、相關審核資料和發行人的發行上市申請文件報送中國證監會履行註冊程序。中國證監會認為存在需要進壹步說明或者落實事項的,可以要求上交所進壹步問詢。上交所審核不同意的,作出終止發行上市審核的決定。
五、證監會註冊:中國證監會在20個工作日內對發行人的註冊申請作出同意或者不予註冊的決定。
六、發行上市:中國證監會同意註冊的決定自作出之日起1年內有效,發行人應當按照規定在註冊決定有效期內發行股票,發行時點由發行人自主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