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全企業和家庭資產
除了年薪50萬,他還持有價值8000萬的股份,公司準備上市。然而,以春風為榮的王先生最近很苦惱。原來,王先生長期忙於工作,疏於照顧妻子陳女士,雙方關系逐漸惡化。妻子因不滿王先生的財產分割方案,吵著要離婚,並將他告上法庭。在中意人壽高級理財師楊梅看來,雖然王先生可能因為離婚導致的股權分配問題阻礙其公司上市進程,但也可以通過股權質押貸款、向陳女士付款等方式解決。而王先生的資產以股權為主,股權流動性差,風險大,也急需調整資產配置結構。如何避免離婚和股權未分割?楊梅認為,對於富裕家庭來說,離婚造成的財產損失往往比資產配置不當造成的損失更嚴重。如果王先生不做任何規劃,表面上看,他將損失巨額財產,但隱性損失恐怕包括上壹層樓的機會。目前,王先生正處於職業生涯和人生的重大轉折點。此時的王先生面臨兩種選擇:壹是與妻子握手言和,復合,既能安然度過家庭危機,又能在無形中消化可能的職業風險,所謂“家和萬事興”;第二,如果沒有和好的希望,如何將離婚可能帶來的財產損失和職業風險降到最低?“所以,除了牢記‘離婚壹定要謹慎’的鐵律,從專業角度來說,如何做好婚前或婚姻存續期間的資產保值理財規劃更為重要。”楊梅說。楊梅表示,如果與陳女士離婚,王先生必須與她簽訂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其中價值4000萬元的公司股份應分割給陳女士。為了不影響上市進程,先生與陳女士協商,並在離婚協議中承諾,三年內支付4000萬元給陳女士,外加同期銀行貸款利息(或更高)。公司成功上市後,王先生所持股份的市價將遠高於8000萬元。如果溢價只有10倍,市值8億元。屆時,4000萬元及其利息將變現給陳女士,這不僅會在若幹年後陳女士不想再得到4000萬元的情況下,先生簽訂股權質押合同進行融資,向陳女士支付4000萬元,待公司成功上市後再向銀行償還利息。楊梅建議,離婚後,王先生還需要做好財產公證,以便再婚時明確自己的婚前財產,保全婚前財產。據了解,除了公司股權,王先生家還有壹套價值300萬的房產,是王先生婚前購買的,沒有貸款。此外,家裏還有銀行存款20萬,理財產品30萬,國債50萬。“從資產保值的角度來說,王先生的資產配置比較危險。他所有的經濟來源和家庭財產都是自己的互聯網公司。壹旦企業經營出現風險,不僅股票價值會大幅縮水,流動性也會迅速下降,家庭財務和生活質量都會陷入兩難境地。”楊梅說。楊梅認為,對於王先生這樣的“企業主”客戶,壹定要提前做好資產保全和合理的資產配置,利用對資產的所有權、支配權和支配權來有效保護自己。第壹,做好企業資產和家庭資產的防火墻劃分;第二,要形成自己合理的資產配置,形成穩定持久的現金流。在防火墻劃分部分,楊梅建議可以在企業管理層和大保單、信托之間形成防火墻。當企業管理層面臨風險時,它可以保持其資產完好無損,並安全地生活在任何地方。在資產配置中,最重要的是即使失去經濟來源,也要有穩定的現金流收入。建議可以采用持有理財+債券+信托+保險的方法,實現理財的合理規劃。楊梅建議王先生可以在上市後65,438+0年內賣出部分股份,65,438+00%為宜。他套現8000萬元償還陳女士4000萬元,剩余4000萬元用於購買房產、債券等穩健投資。如果考慮流動性,2000萬元可用於房地產和黃金的長期投資,654.38+00萬元用於股票、基金和債券的財務投資,654.38+00萬元用於子女教育、養老和風險保障。考慮到王先生前期資產配置缺乏“安全墊”,楊梅建議王先生用500萬元購買保額為500萬元的終身壽險(年收入10倍)和重大疾病及意外險,同時配置萬能險(保證收益)作為補充。“這部分保險計劃既能有效隔離企業經營給家庭資產帶來的風險,又能為王先生未來提供壹定的固定現金流。”此外,300萬用於購買信托,為未來子女教育或養老做準備,同時與家庭財產隔離,既能資產保值,到期也有穩定的現金流;654.38+0.5萬買商業養老保險做資產保值和養老金補充,50萬做流動性資產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