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收據(DR),也稱為存款收據或股票證書。是指在壹國證券市場流通的流通票據,代表外國公共證券,屬於企業融資業務的金融衍生品。
存托憑證基於壹般信托制度。存托憑證作為國際資本市場上蓬勃發展的投資工具,其基礎是普通信托制度。信托是委托人將財產權轉移給受托人,受托人依據信托文件為受益人管理信托財產的法律行為。
信托的基本結構是由委托人通過提供信托財產或法院推定設立,由受托人管理信托財產和處理信托事務,受益人取得信托利益,即信托過程中產生的收益。
因此,存托憑證本質上是存托銀行和托管機構作為共同受托人,國外發行公司作為委托人,存托銀行取得標的證券所有權後發行的壹種證券化受益憑證。
股票是股份證書的簡稱,是股份公司向股東發行的壹種有價證券,作為籌集資金和取得股息、紅利的持有憑證。每股代表股東對企業基本單位的所有權。同壹類別的每壹只股票都代表著公司的平等所有權。每個股東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取決於每個股東持有的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組成部分,可以固定價格轉讓、交易或抵押。它是資本市場上主要的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