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公司連續兩年虧損,尤為重要。
s * ST-公司連續經營滿三年被退市+股改未完成。
SST -公司連續兩年虧損+股改未完成。
*ST是指證券交易所對存在終止上市風險的公司股票交易實施“警示終止上市風險的特別處理”,是在原有“特別處理”的基礎上增加的壹種特別處理。其主要措施是在其股票簡稱前加上“*ST”字樣,以區別於其他股票。交易方面,被警告退市風險的股票每日價格漲跌幅限制在5%以內。
根據1998起實施的股票上市規則,深滬證券交易所對部分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因異常情況實施特別處理(英文名稱為Special treatment)。在“特別處理”股票的縮寫前加上“ST”。股市名稱前的“ST”標誌屬於上述情況。
“特殊處理”包括當上市公司出現財務狀況或其他異常情況,導致投資者難以判斷公司前景,可能損害投資者權益時,交易所將對其股票交易給予特殊處理。
“特別處理”的內容包括:公司股票每日漲跌幅度限制在5%以內,中期報告必須經過審計,股市顯示屏有特別提示。
異常財務狀況專項治理壹般不少於12個月。
公司下壹年度財務報表審計結果顯示其財務狀況已恢復正常的,可以向交易所申請取消特別處理。如果公司連續兩年被特別處理後第三年虧損,交易所將暫停其股票交易,並向證監會提交暫停上市申請。
PT股票:PT是英文granular transfer的縮寫。根據《公司法》和《證券法》規定,上市公司連續三年虧損的,暫停上市。7月9日起,1999,滬深交易所對此類暫停上市股票實施特別轉讓服務,簡稱前稱PT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