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般貸款業務
壹般貸款業務的營業額為貸款利息收入(包括基準利率和加息計算的利息)。
(2)外匯貸款
1.在中國銀行系統的外匯拆借業務中,如果上級行借入外匯資金,再轉由下級行貸給國內用戶,下級行的營業額為其向借款人收取的全部利息收入的全額(包括按基準利率和加息計算的利息)。在上級行借入外匯的,以貸款利息收入和其他應交營業稅收入減去在國外支付的貸款利息費用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2、其他從事外匯拆借業務的銀行,如上級行借入外匯資金後再轉給下級行,用於拆借給國內用戶。在下級行,從借款人處收取的全部利息收入中扣除上級行批準的貸款利息支出後的余額為營業額。上級行核定的貸款利息支出與實際支出不符的,由上級行從其應繳納的營業稅中抵扣。
二、融資租賃
本期營業額以向承租人收取的總價和價外費用(包括殘值)減去出租人承擔的租賃物實際成本後的余額,采用直線法折算。計算方法是:
本期營業額=(應收取的全部價外費用-實際成本)×(本期天數/總天數)
實際成本=貨物原買價+關稅+增值稅+消費稅+運雜費+安裝費+保險費+境外外匯貸款支付的利息支出。
三。金融商品的轉讓
金融商品轉讓業務分為股票、債券、外匯、其他四類。同壹會計年度內,同壹類別不同品種的金融商品交易的正負差額可以相互抵銷。金融商品的進價原則上應按加權平均價核算,也可選擇金融制度允許的其他核算方法。但選定後壹年內不得變更。
(壹)股份轉讓
成交額是買賣股票的價差收入,即成交額=賣價-買價。股票購買價格原則上應按實際成本加權平均法核算。計算方法是:
股票加權平均單位成本=(期初股票實際成本+本期買入股票實際成本)/(期初股票數量+本期買入股票數量)
本期賣出該股票的實際成本=本期賣出該股票的加權平均單位成本ⅹ賣出股票數量。
(二)債券轉讓
成交額是買賣債券的利差收入,即成交額=賣價-買價。原則上應按實際成本加權平均法核算買價。計算方法是:
債券加權平均單位成本=(期初債券實際成本+本期買入債券實際成本)/(期初債券數量+本期買入債券數量)
本期賣出該債券的實際成本=本期賣出該債券的加權平均單位成本ⅹ賣出債券數量。
(三)外匯劃轉
成交額是買賣外匯的價差收入,即成交額=賣出價-買入價。原則上應按實際成本加權平均法核算買價。計算方法是:
外匯加權平均單位成本=(期初外匯余額實際成本+當期買入外匯實際成本)/(期初外匯余額金額+當期買入外匯金額)
本期實際售匯成本=本期加權平均售匯單位成本ⅹ售匯數量。
(4)其他金融商品的轉讓。
成交額是其他金融商品轉讓的價差收入,即成交額=賣價-買價。原則上應按實際成本加權平均法核算買價。計算方法是:
理財產品加權平均單位成本=(期初理財產品實際成本+本期買入理財產品實際成本)/(期初理財產品數量+本期買入理財產品數量)
本期銷售該金融商品的實際成本=本期銷售該金融商品的加權平均單位成本ⅹ銷售的金融商品數量。
四、金融經紀業務和其他金融業務(中間業務)
營業額是手續費(傭金)類的總收入,包括預付、代付、加價等。,不允許從中扣除。
動詞 (verb的縮寫)保險
(壹)初次投保業務向投保人收取的保費。
營業額是納稅人就保險業務向對方收取的總價款,即向投保人收取的保險費總額。
(2)儲蓄業務
保險公司通過收取存款(即被保險人繳納的保險資金利息收入作為保費收入,保險期滿後將保險資金本金返還給被保險人)獲得經濟利益的,其“存款業務”的營業額為納稅期間納稅人存款的平均余額乘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壹年期存款月利率。
儲蓄平均余額為期初儲蓄余額與納稅期末余額之和乘以50%。
6.將外幣兌換成人民幣
金融保險業以外匯結算營業額的,應當將外幣折算成人民幣計算營業稅。金融業按收到外匯當日或季度末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基準匯率折算營業額,保險業按收到外匯當日或當月最後壹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基準匯率折算營業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