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決議:股東會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可轉債不屬於此範圍,不屬於特別決議,因此不超過出席股東大會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
1.什麽是可轉債?
可轉債的全稱是“可轉換公司債券”,本身就是壹種債券。每期債券票面價格為65,438+000元,到期可還本付息。但與普通債券不同的是,可轉債附有轉股條款,即可轉債持有人可以選擇將債券按約定的價格和比例轉換為股票,享受分紅或資本增值的收益。當然,持有人也可以選擇不轉換成股份而持有到期債券,以獲得公司還本付息的固定收益。
可轉債的發行主體是上市公司,其本質是上市公司的壹種融資方式。與發行普通公司債相比,可轉債更受上市公司青睞,因為可轉債的轉股設計降低了債券的發行成本(可轉債的發行利率僅為1%-2%左右)。
通常,可轉換債券對應壹只股票。比如“三壹轉債”的股票是“三壹重工”,轉債的表現與股票的表現有很深的關聯。
二。可轉換債券的特殊條款
1.股份轉換是指將債券轉換為股份的權利。可轉換債券轉換為股份需要支付的價格就是轉換價格。在可轉債的募集說明書中,事先約定了轉股價格。
可轉換債轉股數量=債券面值/轉股價格
可轉債轉換成股票,就包含了轉換價值的概念。轉換價值是可轉換債券轉換成股票的價值。
轉換價值=債券面值/轉換價格*正股價=可轉換債券數量*正股價
如三壹轉債面值為100元,約定轉股價格為10元,三壹重工目前價格為12元,那麽三壹轉債轉股股數為100/10=10股,其轉股價值為65438。
需要註意的是,可轉債的業績與股票有很高的相關性。壹般以可轉債的溢價率來衡量可轉債的股票性質,溢價率主要指可轉債的市場價格相對於轉股價值的溢價水平。
轉股溢價率=(可轉債價格-轉股價值)/轉股價值* 100%
若上述三壹轉債市價為130元,則轉債溢價率為(130-120)/120 * 100% = 8.3%。壹般來說,可轉債轉股溢價率高時,股票正常,同時要註意高轉股溢價率帶來的投資風險。
2.轉售條款,這是壹個投資者保護條款。當正股價持續下跌,遠低於可轉債轉股價格時,投資者就不會願意將可轉債轉股,這時他們就有權利將可轉債回售給上市公司。
3.贖回條款,是保護發行人的條款。當股票的股價連續數日高於轉股價格時,發行人(上市公司)有權向投資者強行贖回未轉股的債券,並按債券面值加當期應計利息向投資者支付本息。止贖條款的目的是敦促投資者加快股份轉換。
三、如何參與可轉債交易
1.配售:如果持有可轉債對應的股份,投資者可以根據其持有的股份數量優先配售壹定比例的可轉債,投資者可以通過支付的方式擁有這些可轉債。
2.認購:投資者可以像認購新股壹樣認購可轉債。與新股認購不同,可轉債的認購實行信用認購,即不持有股票市值即可認購新債。
3.直接交易:可轉債上市後,可直接在二級市場購買,具體操作與買賣股票相同。
需要註意的是,2020年6月26日10起,轉債的認購和交易只有開通權限才能參與。
動詞 (verb的縮寫)可轉換債券的風險
與其他投資產品相比,可轉債的投資風險相對較低。但是,作為壹種特殊的投資工具,可轉債的以下投資風險仍需投資者特別關註:
1,股價波動風險。可轉換債券的價格與股票市場價格之間存在正相關關系。當股票市場價格下跌時,可轉換債券的價格在壹定時期內下跌,甚至跌破面值。雖然不影響可轉債的到期收益,但股價壹直下跌,會增加可轉債的持有風險,增加持有可轉債的時間成本。
2.利息損失的風險。雖然大部分可轉債最終都能轉股,但實踐中也存在到期不轉股,大股東還錢的特殊情況。特別是在公司股價壹直下跌,轉股價格高於股價的情況下,大部分投資者不願意轉股,導致上市公司短期內償債壓力巨大,最終利率也不壹定達到定期存款的水平,投資者的高利息機會成本容易面臨挑戰。
3.提前贖回的風險。發行可轉債時,發行人壹定會在壹定條件下以壹定價格贖回債券,而債券的贖回往往限制了投資者的收益率上限,容易造成投資者機會成本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