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2日,公司披露終止回購公司股份暨回購實施結果的公告稱,公司實際回購股份金額占回購計劃金額下限的7.01%,公司未完成原定回購計劃。公司同時披露,回購未能完成的原因主要系在回購實施期限內大宗原材料大幅上漲等供應鏈變化,導致公司經營活動現金支出較多,公司存在償還到期債務的壓力,商品房預售款相關事項對公司營運資金使用效率帶來壹定影響,出現了壹系列外部市場環境和自身經營安排與預期的差異。
對於紀律處分事項,上市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提出申辯,認為公司已對回購方案進行充分評估並審慎決策。前期預估結果的前提條件發生較大變化,故而公司審慎考慮決定終止回購股份。
上交所對於申辯理由均未采納,仍然是對上市公司和時任董事長予以通報批評。證監局對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董事長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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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案例中,眼看回購期限即將屆滿,而回購股份計劃肯定完成不了,采取直接終止的方式顯然有些晚了。上交所在反駁申辯理由中提到“在長達壹年的回購期間內,公司未有效實施回購計劃,最終實際回購完成金額僅達計劃下限的7.01%,與投資者形成的合理預期不符,違規事實清楚明確”。如果想終止,下次請趕早履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