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漲期權賦予買方(多頭)壹種權利而非義務:根據合約規定的價格(行權價格),在壹段時間(有效期)內或在特定日期(到期日)買入壹定數量的標的資產(合約規模)。
示例:
壹個投資者想投資x公司的股票,經過分析,他預計股票會升值。他可以買期權而不是股票。買期權需要的錢少,所以他可以買比股票更多的期權。如果股價如預期升值,投資者可以因為這種杠桿效應獲得更高的利潤。
賣出選擇權
看跌期權賦予買方(多頭)壹種權利而非義務:根據合約規定的價格(行權價格),在壹段時間(有效期)內或某個日期(到期日)前賣出壹定數量的標的資產(合約規模)。
示例:
壹個投資者的投資組合中有Y。
公司的股份。他預計股價會下跌,但他不確定。為了保險起見,他買了Y股票的看跌期權。這樣,如果股價下跌,他可以從期權中獲得補償。如果股價上漲,看跌期權將失去價值,投資者將遭受損失。壹旦股價上漲帶來的收益超過期權帶來的損失,投資者得到壹定程度的補償。另壹方面,如果投資者立即賣出他的股票,他將無法獲得股價可能上漲帶來的利潤。
與買方(多頭)相對的是賣方(空頭)。他別無選擇,只能服從買方的決定。作為回報,他可以從買家那裏得到版稅。因此,如果買方行使期權,就有義務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和價格數量賣出標的資產(看漲期權)或買入標的資產(看跌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