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局:
國家糧食局是國務院的職能部門之壹,是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管理的負責全國糧食流通宏觀調控具體業務、行業指導和中央儲備糧行政管理的行政機構。
關於單位:
縣級的糧食局是直屬的事業單位、正科級。糧食局的領導是公務員編制,辦事人員多數為事業編制人員。
主要職責:
受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委托,研究提出全國糧食宏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進出口計劃和收儲、動用中央儲備糧的建議;擬定全國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起草全國糧食流通和中央儲備糧管理的法律、法規草案和有關政策及有關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編制全國糧食流通及倉儲、加工設施的建設計劃,其中限額以上的大中型建設項目按規定程序報批;提出糧食定購價格以及收購保護價和銷售限價的原則。
協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做好糧食質量標準的管理工作;制定糧食儲存、運輸的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
指導全國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和全行業的教育培訓;指導並推動全行業的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負責全行業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承擔行業統計工作。
制定中央儲備糧管理的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
研究提出中央儲備糧的規模、總體布局和收購、銷售、進出口計劃,並負責督促實施;監督檢查中央儲備糧的庫存、質量和安全。指導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的業務。
承擔國務院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擴展資料:
職能部門:
辦公室(人事司、外事司)
調控司
政策法規司
監督檢查司
財務司
流通與科技發展司
參考鏈接: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政府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