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交易與現貨交易有相同的地方,如都是壹種交易方式、都是真正意義上的買賣、涉及商品所有權的轉移等,不同的地方有以下幾點:
(1)買賣的直接對象不同。現貨交易買賣的直接對象是商品本身,有樣品、有實物、看貨定價。而期貨交易買賣的直接對象是期貨合約,是買進或賣出多少手或多少張期貨合約。
(2)交易的目的不同。現貨交易是壹手錢、壹手貨的交易,馬上或壹定時期內進行實物交收和貨款結算。期貨交易的目的不是到期獲得實物,而是通過套期保值回避價格風險或投資獲利。
(3)交易方式不同。現貨交易壹般是壹對壹談判簽訂合同,具體內容由雙方商定,簽訂合同之後不能兌現,就要訴諸於法律。期貨交易是以公開、公平競爭的方式進行交易。壹對壹談判交易(或稱私下對沖)被視為違法。
(4)交易場所不同。現貨交易壹般分散進行,如糧油、日用工業品、生產資料都是由壹些貿易公司、生產廠商、消費廠家分散進行交易的,只有壹些生鮮和個別農副產品是以批發市場的形式來進行集中交易。但是,期貨交易必須在交易所內依照法規進行公開、集中交易,不能進行場外交易。
(5)保障制度不同。現貨交易有《合同法》等法律保護,合同不兌現即毀約時要用法律或仲裁的方式解決。期貨交易除了國家的法律和行業、交易所規則之外,主要是經保證金制度為保障,以保證到期兌現。
(6)商品範圍不同。現貨交易的品種是壹切進入流通的商品,而期貨交易品種是有限的。主要是農產品、石油、金屬商品以及壹些初級原材料和金融產品。
(7)結算方式不同。現貨交易是貨到款清,無論時間多長,都是壹次或數次結清。期貨交易由於實行保證金制度,必須每日結算盈虧,實行逐日盯日制度。結算價格是按照成交價為依據計算的,CZCE結算價是為當日同品種所有成交期貨合約價格的加權平均價,結算價有以下作用:
(a)計算平倉盈虧及持倉盈虧的依據;
(b)決定是否追加保證金的依據;
(c)制定下壹交易日停板額的依據。
二:股票交易和現貨交易的區別:
現貨優點
1、投資金額:可多可少,資金杠桿比例大;
2、投資期限:交易時間周壹到周五8:30—11:30,13:30—15:30,T+0,當天買入可當天賣出;
3、投資回報:可以做多做空,漲跌均有收益機會,風險較股票及期貨小;
4、交易簡便,變現快捷:即時交易,100%成交;
5、費用:買賣價差,較低;
6、靈活性:雙向限時交易,獲利機會多;
7、影響因素:全球市場,成交量巨大,不受大戶操控;
8、技術分析:不受人為改變,最為可靠;
9、風險程度:風險較小,但控制完善,有限價、止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