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盤價計算方式
下午3時收盤前的3分鐘將實施收盤集合競價的方式,用以確定收盤價,收盤集合競價不能產生收盤價的,以最後壹筆成交價為當日收盤價。
2、開盤集合競價有變化
根據規定,在開盤集合競價的期間,交易所將即時揭示中小企業股票的開盤參考價格、匹配量和未匹配量。其中開盤參考價格是指截至揭示時所有有效申報按照集合競價規則形成的虛擬開盤價格。
3、將編制中小企業板塊指數
交易所將編制中小企業板塊指數,用以反映中小企業板塊總體價格變動和走勢。
4、披露席位的變化
根據規定,當中小企業股票交易出現下列情況之壹的,交易所將公布成交金額最大五家營業部或席位的名稱以及買入、賣出金額:
1)收盤時,個股的漲跌幅與中小企業板塊指數漲跌幅比較,其差距(下稱偏離值)達到±7%的前三只股票;
2)盤中價格震幅達到15%的前三只股票;
3)日換手率達到20%的前三只股票;
5、異常波動的判斷
當中小企業股票交易出現下列情況之壹的,屬於異常波動:
1)連續三個交易日內,個股漲跌幅的偏離值累計達到±20%;
2)連續三個交易日內,ST和*ST股票的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5%;
3)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均換手率與前五個交易日的日均換手率的比值達到30倍,並且該股連續三個交易日內的累計換手率達到20%的。
壹旦交易出現異常波動的,就將被實施停牌,直至有關當事人作出公告的當日10時30分復牌。同時交易所將公布該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期間累計成交金額最大五家會員營業部或席位的名稱及其買入、賣出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