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借貸,又稱零售貸款業務,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已經成為壹項重要的貸款業務。個人貸款是指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住住房和城鎮居民修繕建造自住住房(不含外銷房)的貸款。貸款人發放個人住房貸款時,借款人必須提供擔保。借款人到期未償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分其抵押物或質物,或由保證人承擔償還本息的連帶責任。
為確保個人權益,債權人應註意以下事項:
(壹)資金借貸應有收據或書面合同。
法律並不要求貨幣貸款合同必須書面,因為只要雙方就同壹件事達成協議,合同就已經成立。不過為了杜絕事後的糾紛,借錢的時候最好立個書面證明,以免說沒有證據,添麻煩。
(二)借貸款項的文字記錄應詳細。
借據或貸款合同應明確說明以下事項:
1.雙方名稱。
2.貸款總額和貨幣。比如“新臺幣十二萬元整”。
3.貸款期限。例如,貸款期限為自貸款之日起個月,或貸款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4.利息協議。明確利率和支付方式。比如“年利率為10%”,“自借款之日起每月5日支付”。
5.約定違約金。如“借款人違約的,每逾期壹萬元,每日應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元。”
6.成立日期。
7.借款人的個人簽名。
送錢要有憑證。
貨幣借款合同必須有貨幣的實際交付才能生效。貸款人向借款人交付貸款款項時,宜使用支票或銀行本票,並明確寫明借款人為收款人。合同中寫明:“該筆貸款款項已以付款銀行* *銀行賬號* * * *簽發的人民幣* * * * *元支票(或銀行本票)交付給借款人。”以免無憑無據交付現金。
求借款擔保
為了保證貸款的安全回收,最好有可靠的擔保。壹般來說,擔保貸款有三種方式:
1.獲得抵押貸款。借款人提供房產,為貸款人設定優先產權,到土地局辦理抵押權登記。2.獲得質押。借款人以動產或權利(如珍珠、古董;股票、公司債券等。)作為貸款人的擔保。
3.找個連帶擔保人。合同中註明“連帶保證人共同保證借款人認真履行借款合同的各項規定”,連帶保證人親自在合同上簽字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