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壹種基於首先滿足公司資本需求的股利政策。根據該政策,公司按照以下步驟確定其股利分配:1,確定公司最佳資本結構;2.決定公司下壹年度的資金需求;3.根據最優資本結構確定滿足資本需求需要增加的股東權益金額;4.壹是公司稅後利潤滿足公司下壹年度日益增長的需求,其余部分用於分配當年的現金股利。
第二,固定或持續增長的紅利政策
以確定的現金股利分配金額作為利潤分配的首要目標為主,壹般不隨資金需求的波動而波動。這種股利政策有以下兩個優點:1,穩定的股利金額給股票市場和公司股東壹個穩定的信息。2.許多長期投資者(包括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的股東希望公司的股息能夠成為穩定的收入來源”,以便安排消費和其他開支。穩定分紅金額的政策有利於公司吸引和穩定這些投資者的投資。
采用穩定股利政策要求公司對其未來的支付能力做出良好的判斷。壹般來說,公司確定的穩定分紅金額不能太高,要留有余地,避免出現公司無力支付的窘境。
第三,固定股息支付率政策
這項政策要求公司每年以固定的比率從稅後利潤中支付現金紅利。從企業的支付能力來看,這是壹個真正穩定的股利政策。但這種政策會導致公司分紅分配頻繁變動,向外界傳遞不穩定的信息,所以很少有企業采用這種分紅政策。
低正常股利加額外股利政策
它是固定股利政策和可變股利政策之間的壹種妥協和隔離政策。每期支付穩定低的正常分紅,在企業利潤高的時候,根據實際情況額外分紅。
低正常股利加額外股利的政策既能保持股利的壹致穩定性,又能幫助公司資本結構達到目標資本結構,是靈活性和穩定性的良好結合,因此被許多公司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