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4月22日起,1998,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宣布將對財務或其他情況異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因為“特殊處理”,前面加了“ST”,所以這類股票被稱為ST股。其中,異常主要指兩種情況:
壹是上市公司兩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均為負值,二是上市公司最近壹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特別處理期間,其股票交易應當遵循以下規則:
(1)股票報價每日漲跌幅限制在5%以內;
(2)股票名稱變更為原股票名稱,名稱前加“ST”字樣;
(3)上市公司中期報告必須經過審計。
st股票和*st股票的區別:
2003年5月8日,壹個新的標誌*ST被激活,以警示退市風險。以充分揭示其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風險,並與其他公司股票相區別。退市風險警示期間,股票報價每日漲跌幅限制為5%。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為存在終止上市風險的公司:
(1)最近兩年連續虧損(以最近兩年年報披露的當年經審計凈利潤為準);
(二)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公司主動更正或者被中國證監會責令對以前的財務會計報告進行追溯調整,導致最近兩年連續虧損;
(三)財務會計報告因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在規定期限內未能改正虛假財務會計報告的;
(四)未在法定期限內依法披露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的;(五)自股票復牌之日起至復牌後第壹次年度報告披露日止的公司。
(六)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形。根據這壹規定,存在退市風險的公司簡稱均標有*ST,便於投資者輕松區分哪些股票存在退市風險,哪些不存在,便於投資決策。
看到這裏,相信妳已經明白ST股票和*ST股票的區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