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持股量超過5%的股權變動都需要公告(賣出甲公司股票5%至4%做壹次公告),只要持股量低於5%就不需要公告了。持股5%大股東減持規定為:減持股票比例達到5%的股東,應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在三個交易日內發布公告,且在發布公告後的兩日內不能再自行買賣該股票。
出售方的信息披露義務包括:
1、減持比例達到5%的,應當在三個交易日內公告,並在公告後的二日內不得再行買賣;
2、5%以上大股東因減持股份導致其持股比例低於5%的,應當在二個交易日內公告;
3、公司控股股東因減持股份導致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變更的,應當公告權益變動報告書;
4、已實施股改公司的股票,持股5%以上股東每增減1%時必須公告。
在上市公司股份中多少股份為大股東?
大股東是指股票占比較大的股東,它表示該股東與其余的股東相比較,它的占比最大。控股股東壹定是大股東,但大股東卻並不壹定是控股股東。控股股東是指股票占比大到足以影響公司的日常經營運作和重大事情的決策的股東。
這個沒有壹個絕對值。壹般來還要看其他股東以及壹致行動人持有的股份數量。只要在持股比例上有絕對的老大地位,都可以說是高度集中。當然還有壹種是直接持股超過全部股份50%的也可以說是高度集中。
第壹大股東是指其出資額占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