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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春梅的主要經歷

吳春梅與“中國股市第壹案”

2001年5月,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決定介入中科創業壹起股票操縱案,該案後被稱為“中國股市第壹案”。這是壹起涉案金額高達54億元的經濟案件,涉及26個省份,126個營業部,1500多個股票賬戶,50多個融資單位。僅文件就達512卷。吳春梅是本案的公訴人。吳春梅接手中科創業案例時,她的產假還沒結束。面對如此復雜而重大的案件,她除了克服家庭困難,也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壓力。

2001 1 20,北京市公安局對“中科創業”正式立案偵查。中科創業案是新刑法實施後,我國首例操縱股票交易價格典型案件。由於缺乏參考案例,調查取證特別困難。操縱股票交易價格是非常專業的行為,不熟悉證券行業規則的人很難理解其中的“貓膩”。同時,現有法律對本罪的相關規定不具有可操作性,司法解釋也不夠詳細。情節嚴重是定罪的前提。

在這種背景下,吳春梅和店員開始了艱苦細致的審查。他們壹方面與公安機關密切配合,全力掌握案件的來龍去脈;另壹方面,除了閱讀大量相關書籍外,我還走訪和咨詢了很多這方面的專家。2002年6月11日,中科創業操縱股票交易價格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

2002年6月13日,庭審進入質證階段。公訴人吳春梅提交的證據由12部分組成。鑒於本案卷宗多達512卷,為了縮短出庭舉證時間,節約訴訟資源,同時讓律師更好、更全面地了解案情,使案件審理更加公開公正,吳春梅和她的同事們在中科創業案的法庭上采用了壹種頗具創新性的舉證方法——多媒體綜合類比法。吳春梅的多媒體演示方法受到了大家的歡迎。

庭審的最後壹天,控辯雙方進行了長達4個小時的法庭辯論,這是腦力和體力的較量。庭審結束,主訴檢察官吳春梅公布了近10頁的起訴書,從犯罪性質出發,有理有據,有理有據,既深刻揭露了罪行,又全面宣傳了法制,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在質證階段,應該是控辯雙方的對質,並沒有就事前估計展開激烈的爭論。

6月19日晚9點,歷時近30小時的中科創業操縱證券交易價格案終於落下帷幕。這個案件不僅在股市上引起了極大的震動,也起到了“判例”的作用。

吳春梅和王學兵案。

“中科創業操縱股價案”結案後,2003年6月5438+10月,吳春梅接受最高人民檢察院指派,對中國建設銀行原行長王學兵受賄、貪汙案進行審查起訴。

作為金融界的風雲人物,王學兵曾被外媒稱為“世界四大黃金交易商之壹”、“國際知名金融專家”、“優雅的銀行家”。據說,王學兵從不穿滌綸衣服,喜歡抽煙鬥,打高爾夫,去法國餐館,喝波爾多葡萄酒。涉嫌受賄,折合人民幣654.38元+0.25萬元。

吳春梅與王學兵的第壹次直接接觸是在2003年2月。起初,王學兵沒有把吳春梅當回事。他的態度非常傲慢,尤其是在壹些金融專業問題上,他對吳春梅更是不屑壹顧。王學兵的傲慢讓吳春梅和她的同事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壓力。雖然每個人都學習了壹些相關的金融知識來處理好這個案件,但只有在那時她才意識到,單靠這些知識遠遠不足以處理王學兵。除了通過學習提升自己,沒有別的辦法。吳春梅和他的同事們繼續學習和掌握相關的金融知識。在不斷提升自己的同時,吳春梅漸漸覺得王學兵的傲慢正在慢慢消失。

2003年9月26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王學兵受賄壹案。庭審中,吳春梅的訊問簡潔到位,其證詞和質證流暢清晰,辯護機敏有力,較好地把握了“審判脈搏”。在確鑿的證據面前,王學兵低下了頭。2003年6月5438+2月65438+2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王學兵作出壹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王學兵有期徒刑12年。

庭審結束後,中紀委、最高人民檢察院、北京市檢察院領導和法院法官壹致稱贊吳春梅的良好公訴人形象。

吳春梅與黃光裕案。

國美電器董事局前主席黃光裕案於4月10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首次開庭。這是黃光裕被拘近壹年半後首次出庭。他的妻子杜鵑和中關村前董事長許鐘民也出庭受審。之前備受爭議的控辯陣營成員全部亮相。

起訴的主訴檢察官是“中國十大傑出檢察官”之壹、被媒體譽為“專家型檢察官”的北京市第二檢察院檢察官吳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