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維修基金使用管理辦法
該辦法對公***維修基金的使用規定了嚴格的程序和條件限制。根據辦法要求,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原則上不能動用公***維修基金;確需使用的,須由物業管理企業委托經市國土房管局認可的專業中介機構對維修工程的必要性及費用依照相關標準定額進行評估和核算,經中介機構認定後,物業管理企業方可進行維修工程。維修工程結束後,物業管理企業須持維修工程結算發票及中介機構出具的驗收證明到代管單位申請支取維修基金。
公***維修基金使用要求有哪些?
1、在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小區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暫行辦法》規定,商品小區專項維修資金屬於業主,專項用於小區***用部位、***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2、壹般***用部位包括:小區的基礎、承重墻體、柱、梁、樓板、屋頂以及戶外的墻面等基本結構部分,走廊通道、門廳、樓梯、大堂等公***通行部分,避難層、設備層或者設備間等結構部分。
3、壹般***用設施包括電梯、天線、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垃圾通道、排煙排氣通道、水箱、水泵、郵政信箱、避雷裝置、消防器具、消火栓、排水管道、窨井、化糞池、垃圾箱、規定標識、建築智能化系統(含安防系統)、消防控制系統等設施和***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4、其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特別指出,公***維修基金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用部位、***用設備設施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