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醫保***濟是指通過個人和單位的***同繳費,建立壹個***同的醫療保障基金,用於支付參保人員的醫療費用。這種制度的好處是可以充分利用集體的力量,實現風險的***擔和分散,使參保人員在面臨高額醫療費用時能夠得到相應的保障。此外,醫保***濟也可以提供更廣泛的醫療服務範圍,包括基本醫療、大病救助等,從而滿足參保人員的不同需求。
其次,統籌制度是指將不同的醫療保險制度整合起來,建立壹個統壹的醫療保障體系。這種制度的好處是可以避免重復繳費和保險疊加的情況,提高保險資源的利用效率。通過統籌制度,可以實現不同保險制度之間的互補和協調,使參保人員在享受醫療保障的同時,減輕經濟負擔。
門診統籌和門診***濟的區別如下:
1、保障範圍:門診統籌保障參保人員除門診特定病種以外的常見病普通門診醫療費用,如頭痛腦熱、感冒發燒、腹瀉等;門診***濟在大幅增強普通門診保障能力、大幅提高職工醫保門診特定病種保障水平的同時,還拓展了個人賬戶使用範圍,優化了門診診金保障。
2、就診機構:門診統籌定點機構為各鎮衛生院或社區醫保定點門診;門診***濟定點機構為二、三級醫院。
3、報銷比例:門診統籌報銷比例較高,保障範圍廣;門診***濟保費較低,報銷比例可能會有所限制。
繳納醫保的好處如下:
1、有利於提高勞動生產率,促進生產的發展。醫療保險是社會進步、生產發展的必然結果。反過來,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又會進壹步促進社會的進步和生產的發展。壹方面醫療保險解除了勞動者的後顧之憂,使其安心工作,從而可以提高勞動生產率,促進生產的發展:另壹方面也保證了勞動者的身心健康,保證了勞動力正常再生產;
2、調節收入差別,體現社會公平性。醫療保險通過征收醫療保險費和償付醫療保險服務費用來調節收入差別,是政府壹種重要的收入再分配的手段;
3、維護社會安定的重要保障。醫療保險對患病的勞動者給予經濟上的幫助,有助於消除因疾病帶來的社會不安定因素,是調整社會關系和社會矛盾的重要社會機制;
4、促進社會文明和進步的重要手段。醫療保險和社會互助***濟的社會制度,通過在參保人之間分攤疾病費用風險,體現出了“壹方有難,八方支援”的新型社會關系,有利於促進社會文明和進步;
5、推進經濟體制改革特別是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保證。
綜上所述,醫保***濟和統籌都有其優勢和特點,選擇哪個更好應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在制定醫療保險政策時,需要綜合考慮參保人員的需求、地區的實際情況以及保險資源的利用效率等因素,以實現更好的醫療保障體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