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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後沒有工作可以領失業金嗎?

退伍後沒有工作是拿不到失業金的。退伍軍人是不失業的,如果安置就業後再次失業,就不能再加冕退伍軍人,王冠也起不到任何作用,所以是失業工人。在部隊繳納保險,退伍後壹年內有工作繳納失業保險的,有資格申請。

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壹種臨時補償。失業保險的目的是保障失業者的基本需求。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

壹、領取失業救濟金的流程如下:

1.參保單位出具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兩份,壹份交失業保險中心,壹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2.失業保險中心將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失業人員攜帶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嚴格調查核實情況,發放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2份,失業求職登記表1份。

3.失業人員應填寫申請失業保險登記表正面的所有欄目。請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計劃生育關系受理單位,在背面蓋章。認真填寫求職登記表。

4.交三張壹寸彩色照片和失業人員身份證復印件。領取失業金需要準備以下手續:帶上身份證;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失業保險繳費手冊、繳費憑證及1寸近期照片1張。

第二,退伍軍人可以領取哪些補貼?

(壹)、壹次性養老補貼

退休費標準根據國家經濟發展水平、國家職工年平均工資收入和軍人職業特殊性確定,並及時調整。士兵服現役每滿壹年發4500元。退休費按退休費標準和退役士兵服役年限計發:退休費金額=退休費標準×服役年限。獲得中央軍委、軍區級單位榮譽稱號,或榮立壹等功的,增發15%;榮立二等功的,增發10%;榮立三等功的,增發5%。

(2)、住房補貼

1.住房公積金。現役幹部和士官,改革期間由現役轉為文職人員且也屬軍隊管理的離退休幹部和士官,退休時未結清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為: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的,方可申請。沒用過公積金,退休時壹次性給個人;退役結算後將用過的部隊壹次性劃撥給合作銀行貸款。

2.發放退役軍人購房建房補貼。殘疾人分為集中供養和分散供養。分散供養人員可以領取補貼。分散供養人員購房建房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專項安排,不足部分由地方財政解決。購買和建造的房子屬於我。

(3)、創業補貼

創辦小微企業的退役軍人可按規定申請創業擔保貸款並享受貸款貼息,各地可結合實際加大支持力度。鼓勵社會資本設立退伍軍人創業基金,拓寬資金保障渠道。退役軍人從事個體經營可享受稅收優惠。企業招用退役軍人並與其簽訂壹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的,還可以獲得稅收優惠。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每戶每年所得稅優惠1.20萬元,最高20%,廣東1.44萬元。

(4)對貧困家庭的補貼

根據《關於加強困難退役士兵幫扶工作的意見》(退役軍人事務部[2065 438+09]62號)的內容,退役士兵、“三屬”以及火災水災、交通事故、重大疾病、人身傷害、見義勇為等突發事件,可按規定申請幫扶。具體救助範圍和標準以當地政策規定為準,民政、退伍軍人事務部門應及時辦理此項業務。

(5)、傷殘撫恤金補貼

傷病殘軍人移交安置時,由軍隊向1至4級殘疾退役軍人發放壹次性安置補助費15000元,向5至6級殘疾軍人和因病基本喪失勞動能力人員發放壹次性經濟補助金7500元。

(六)、為退役士兵安排保險和生活補助。

壹是社會保險銜接:退役士兵在國家規定待安排工作期間,以其在部隊服役最後壹年繳納的工資為基數,按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作為個人繳費,所需費用全部由安置地區同級人民政府財政資金安排,個人不繳費。退役士兵在國家規定待安排工作期間,應當按照規定參加安置地區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由安置地區人民政府全額支付,個人繳費由退役士兵個人支付。軍隊和地方有關部門要相互配合,確保持續享受待遇。二是在生活補助方面: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間,安置地區人民政府按照上壹年度最低工資標準按月發放生活補助。

(七)、退役軍人失業救濟金。

參保繳費滿壹年後失業並符合下列條件的退役軍人,可以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繳納失業保險費滿壹年。

2.就業不因我的意誌而中斷。

3 .已登記失業並有工作要求。

法律依據

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三條符合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壹)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用人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第十四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壹)再就業;

(二)應當征服服兵役的;

(三)已經移居國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五)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提供的適當工作或者培訓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被判處有期徒刑並被執行死刑的,暫停領取失業保險金。停發消除後,失業人員可以繼續領取按現行標準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

退役士兵安置條例

第四十八條退役士兵應當隨所在單位參加失業保險,其服現役的年限視同失業保險繳費年限,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參加失業保險的退役士兵失業後符合《失業保險條例》規定條件的,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和相應的再就業促進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