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會和私募基金會的區別:
1.募捐對象不同:公益基金會:可以直接向公眾募集捐款;非公募基金會:不直接向公眾募集資金。
2.募捐活動地域範圍:公款:分為國家公款和地方公款。全國性公益基金會的公開募捐活動可以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地方性公益基金會的公開募捐活動只能在註冊地行政區域內開展。非公募基金會:沒有地域限制,因為他們不向公眾募集資金。
3.註冊原始基金(單位:人民幣):公款:全國不低於800萬元,地方不低於400萬元;非公募基金:不少於200萬元。
4.登記機關:公益性基金會:全國性公益性基金會由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機構登記;地方公募基金會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非公募基金會:省、自治區、直轄市及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可以登記。 (但原始資本超過2000萬元,發起人向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申請設立的,可向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登記)
5. 名稱:基金會名稱應反映公益活動的業務範圍。基金會名稱應當依次包括公益活動的名稱和業務範圍,並以“基金會”字樣結尾。公募基金會的名稱不得使用字號。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在其名稱中應當使用“中國”、“中國”、“國家”、“國家”等字樣。非公募基金會不得使用上述詞語。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註冊的地方公募基金會和非公募基金會,應當標註所在地縣級以上行政區劃名稱位於。使用省級以下行政區劃名稱的,可以同時使用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名稱。使用市轄區名稱的,應當同時使用市名稱。 公募基金會的名稱不得使用自然人名稱、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稱或名稱。
6.非公開募股基金會的名義可以使用自然人名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但應當符合下列規定:使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或者店鋪名稱,需要得到該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同意;不得使用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的自然人姓名;壹般不使用黨和國家領導人和老壹輩革命家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