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熱愛祖國,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業務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學成後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
2.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外語水平達到《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規定的要求。
3.身心健康。
4.符合有關獎學金項目選拔簡章的具體要求(詳見《2010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項目壹覽表及項目指南》)。
5.曾經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的人員,回國後工作壹般須滿五年方可再次申請。
申請材料包括錄取通知書加研修計劃;外方導師簽名的個人簡歷;自本科起到最近壹個學期的成績單;獲獎證書復印件;已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單及摘要)等。
CSC每年的申請時間大約是3月20日到4月5日。申請時必須要有國外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包含入學日期,留學時長,是否需要學費,多少學費等信息。在進行申請時分為國內通道和海外通道。
CSC是國家提供的獎學金,在使用時會有壹定的限制條件,比如學習期滿後需要回國服務,在留學期間不能隨便到其它的國家旅遊等。不夠留學獎學金大致分為兩個方向,壹個是csc,另壹個是自己學校方面的獎學金。如果學校的獎學金則會有較少的限制。
CSC在進行資助時不同的地區和國家給出的金額都是不壹樣的,不過在設定金額時已經充分考慮了當地的物價水平,能夠滿足留學生在當地的生活。在通過的學生中大多都是農村家庭的孩子,家庭並不富裕。
CSC獎學金是中國政府獎學金。
獎學金內容、標準:
(壹)全額獎學金
1.免交註冊費、學費、基本教材費、住宿費;
2. 提供與中國學生同等的公費醫療服務;
3. 按月發給獎學金生活費,標準為(人民幣/月):
a.本科生: 800元
b.漢語進修生: 800元(大學二年級以上在校生或具有相當於大學本科畢業以上學力者為1,100元)
c.碩士研究生、普通進修生: 1,100元。
d.博士研究生、高級進修生: 1,400元。
4.來華時發給壹次性安置補助費,標準為:
a.來華學習期限為6個月以內者:300元。
b.來華學習期限為1學年以上者: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