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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上海市殘疾人聯合會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1學齡前和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有哪些接受教育的權利?

答:根據《上海實施

2.殘疾人接受義務教育後繼續就讀高中、職業學校、大學有什麽規定?

答:根據《上海實施

3.有什麽措施幫助殘疾學生和貧困殘疾人家庭的孩子上學?

根據第壹號文件。017上海市殘聯【1999】《關於實施的通知》精神,對於本市戶籍的貧困殘疾學生、已入學的貧困殘疾家庭子女、品學兼優的殘疾學生和殘疾家庭子女(包括小學、中學、技校、職校、大學的學生),符合條件的可享受殘疾學生資助基金。同時,上述對象還可以按照教育部門的相關規定,獲得就學救助。

就讀中小學和大學的殘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雜費有哪些政策?

答:1998年8月6日,上海市教委、上海市財政局發布了《上海市中小學生分期繳納和減免學費辦法》和《上海市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減免學費辦法》,規定本市中小學校應當允許家庭困難學生分期繳納學前班學費。殘疾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根據具體情況酌情減免壹半或全部學雜費;上海市高等院校殘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酌情減免部分學費。(以上兩項措施從1999學年開始實施)

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蔡(1999)45號文規定,本市家庭經濟困難的中小學生,可根據具體情況減免壹半或全部學雜費。

如何辦理本市殘疾人家庭困難中小學生減免部分學費的具體手續?

答:減免手續每學期辦理壹次。申請減免學雜費的學生應當按照規定如實填寫學雜費減免申請表,詳細說明家庭收入和困難情況,經戶籍所在地社會救助管理辦公室審核蓋章後,提交學校。中小學校根據學生家庭具體情況,經學校領導批準,予以減免。

殘疾人參加各種高等職業教育培訓有補貼嗎?

答:根據上海市勞動服務中心《上海市殘疾人高等職業教育培訓實施方案》(1996.4.14),為提高殘疾人職業能力和就業水平,培養壹批適應市場經濟需要的高層次殘疾人人才,同時鼓勵符合條件的殘疾人以分散方式參加各類成人學校的高等職業教育培訓,先到所在區縣,

勞動和社會保障

1什麽是殘疾人分散按比例就業?

答: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3號令(1993 65438+2月21)和第82號令(2000年5月11)規定,本市轄區內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含外商投資企業、港澳臺商投資企業)、事業單位和城鎮集體經濟組織按65433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集中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福利企業事業單位除外。

殘疾人就業有哪些規定?

答:“上海的實施

政府對殘疾人自願組織起來從事經營或自主創業有哪些扶持政策?

答:“上海的實施

4.患有精神分裂癥的原永久員工是否可以違紀被辭退?

答:根據滬勞字33號文件(1993)規定,原固定工因精神疾病處於無行為能力狀態(以司法鑒定為準),違反廠紀廠規,不應承擔處分責任。

5緩解精神病人癥狀,保障就業有哪些規定?

答: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壹步加強上海市精神疾病防治管理工作的意見和通知》[1996]2號,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符合法定就業年齡,有就業要求,精神癥狀有所緩解,有勞動能力的無業精神病人,應由勞動部門和有關單位按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保障其就業權利。對已就業的精神病患者和精神殘疾者(包括在各類企事業單位、精神病治療站、福利工廠就業的),無特殊情況不得辭退。

什麽情況下用人單位不能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答:為保護老弱病殘等特殊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九條和《上海市勞動條例》第二十壹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以非過失或者經濟性裁員的方式解除勞動者的勞動合同:

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鑒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含延長醫療期);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在本單位工作滿10年,距法定退休年齡3年以內(含3年);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殘疾人可以提前退休嗎?

答:提前退休的第壹個條件,無論傷殘與否,必須由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上海市勞動合同》第二十二條的規定認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資格合格者方可辦理提前退休、辭職手續(男50周歲以上,女45周歲以上)。

殘疾人有最低工資和最低生活標準嗎?

答:關於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上海市人民政府第90號令(6月1995 1日實施)已明確規定,殘疾人也享有與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上海市勞保綜發[1999]66號文件規定,從1999年7月1日起,本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為423元/月。同樣,最低生活保障也是按照上海市財政[1999]32號和[1999]42號《關於完善上海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的規定辦理。

9.本市重度殘疾人和無業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有哪些規定?

答:根據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殘聯的通知(1998、1年7月實施),保障對象為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居民,16周歲評定為殘疾、失業且無勞動能力、無法通過勞動取得經濟收入的人員。

重度殘疾失業人員最低生活保障10和城市居民社會救助最低保障線標準有什麽本質區別?

答:根據相關文件規定,凡符合重度殘疾、失業條件的當事人,按當年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農村扶貧標準執行並長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關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根據發(1996)60號《上海市社會救助辦法》第十七條規定,社會救助標準為...具體數額根據提交社會救助的個人或家庭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使其生活水平不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11本市企業職工長假期工資如何計算?

答:根據《上海市勞動保護法》的精神。14 2000年:1。病假期間企業支付的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不得低於當年本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80%。2.企業職工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的最低標準不包括職工個人應繳納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12在再就業服務中心托管期滿後,身體殘疾或患有嚴重疾病的人員如何處理勞動關系?

答:根據上海市再就業辦(98)25號《關於再就業服務中心托管期滿人員勞動關系處理意見的通知》的規定;再就業服務中心對身體殘疾或患有疾病的人員,解除托管協議,按不同渠道落實基本生活保障。經鑒定,屬於喪親致貧範圍,可按現有相關規定辦理。對非喪盡天良、就業困難的,由再就業服務中心制定標準,指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鑒定。符合標準的,經再就業服務中心批準,原企業可負責落實其基本生活保障;原企業難以落實的,或破產企業委托的人員,由企業上級部門落實。

13非本市城鎮戶籍的配偶、子女隨本市殘疾人生活可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嗎?

答:根據《關於完善上海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規定,非上海市城鎮戶籍的職工家庭成員(配偶、子女)滬財社[1999]32號、42號[1999]。(滬民九發[1999]37號《上海市民政局關於本市社會救助政策銜接工作中應註意的幾個問題的通知》規定:1,患重大疾病;2.喪失勞動能力的;3.配偶60歲。女性50歲及以上;4、子女16周歲以下,16周歲以上仍在普通中學就讀。)

14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家庭成員如何申請低保?

答:根據滬府發[1999]32號《關於完善上海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職工家庭最低生活保障按照屬地化原則辦理。申請最低生活保障,由職工家屬向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社會救助管理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按要求填寫《上海市城鄉居民社會救助申請表》,並提供職工工資單、養老金收據等家庭收入證明材料。職工家屬申請由社會救助管理辦公室審核,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審批。社會救助管理辦公室將向申請人發放《上海市社會救助金領證》或《社會救助通知書》,並按月發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13與本市殘疾人同住且非本市城鎮戶口的配偶、子女可以辦壹張糧油卡嗎?

答:根據《關於做好本市糧油扶貧工作的通知》(38號[1999])的規定;與本市殘疾人共同生活且未領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非本市戶籍的配偶、子女,屬於發放糧油貧困卡的範圍。

14達到就業年齡因殘疾喪失勞動能力可以申請社會救助嗎?

答:滬民九發[1999]37號(上海市民政局關於本市社會救助政策銜接若幹問題的通知)第五項第四款規定,對就業或者家庭生活有特殊困難的,應當給予救助:

由於本人部分喪失工作能力(如疾病、殘疾等。,需要相關證明)、年齡偏大(如臨近退休年齡,男55,女45歲以上)、智力技能低下等個人能力因素,再就業困難,家庭人均生活水平低於低保標準。

因家庭成員重病或長期患病等非個人原因無法就業,且家庭人均生活水平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1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與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後有什麽社會保障?

答:根據《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失業職工給予重點幫助暫行辦法》(1997)第60號(暫行辦法自1997年7月起施行)的有關規定,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的失業職工,是指與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後,經過市、區、縣登記失業的人員。

失業職工在失業救濟期間,可以按規定享受失業救濟的有關待遇。失業救濟期滿,日常生活費低於城鎮居民生活保障線時,由民政部門按照《上海市社會救助辦法》執行。

政府從兩個方面對失業職工進行重點救助:(1)幫助失業職工參加醫療保險。(2)幫助失業職工參加養老保險。

相關程序:本人提交申請,填寫調查問卷。核實情況後,我報區縣勞動服務公司初審,區縣勞動局審批。

16員工的子女,雖然16歲以上,但是聾啞(身體健全),算不算贍養直系親屬?

答:職工子女雖為聾啞人,但身體健康,能從事勞動,故達到16周歲時,不算贍養直系親屬。

17員工的受撫養子女和兄弟姐妹16周歲以上,殘疾,無勞動能力。是否可以歸類為員工的供養直系親屬?

答:根據文件沒有。91胡老(80)生創子,16周歲以上子女及其由職工贍養的兄弟姐妹患嚴重疾病,勞動部門無法安排就業的。真正由職工供養的,可以享受家庭醫療費用補貼。

18殘疾人恢復或補償功能的醫療費用有哪些規定?

答:“上海的實施

享受免費醫療的殘疾職工,按照免費醫療的有關規定辦理;

享受勞動保險待遇的殘疾職工,按照有關規定由其所在單位承擔;

不享受公費、勞保待遇的集體經濟組織,由其所在單位酌情安排殘疾人就業;

未滿十六周歲的殘疾人,由其直系親屬按照在職職工家庭成員享受醫療待遇的規定辦理;

在社會上閑散的殘疾人,由其家庭負擔,確有困難的,其直系親屬可以向所在單位申請生活困難補助;

對無勞動能力、不能自理、無生活來源的殘疾人,由民政部門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給予補助。

康福

1殘疾兒童康復訓練後分流有什麽措施?

答:根據市殘聯康(1995)9號《關於印發的通知》規定,凡經本市聾兒康復等級評定批準達到三級康復等級的聾兒,壹律入讀普通幼兒園、普通小學或上聾校後續教育班;智力殘疾康復站的智力殘疾兒童,其智力殘疾程度為輕、中度的,可根據實際情況就近到補習班就讀;

重度智障或多重殘疾兒童由民政系統殘疾兒童福利機構接收;凡站(班)內年滿七周歲的殘疾兒童,均應參照上述分流渠道。到普通幼兒園隨班就讀的殘疾兒童,其年齡可參照普通幼兒園的入園年齡並入相應班級。

2對貧困人口康復補貼有哪些規定?

答:(1)市財政仍對在市衛生局、市康復辦指定醫院接受骨科手術的貧困群眾人均投入醫療補助1.200元。在各類語言培訓機構註冊的聾兒,在1200元範圍內,補貼壹個不同功率、不同款式的助聽器。(摘自《關於各級財政補助殘疾人康復資金的通知》滬財社[1997]43號、市殘聯3號)

(2)1997 ~ 2001期間,符合市民政局、市財政局聯合下發的[1998]胡敏姬發12號、滬財社[198]13號關於略高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農村扶貧標準的人員 但確有特殊困難的(指家中有壹名以上無業殘疾人或符合上海市委辦〔96〕12號文件認定的重疾患者),可享受“視覺第壹中國行動”白內障手術醫療費用政府補助。

具體為患者及家屬承擔最高不超過4000元的復明手術標準費用的12.5%,其余由市、區、縣、醫院減免。(摘自上海市殘聯衛辦〔98〕14號《關於貧困白內障復明手術患者醫療費用補助有關規定的通知》)

(3)市殘聯重點以壹副助視器價格的50%資助貧困低視力患者。

(4)符合上海市財政局、市殘聯〔95〕24號《關於建立本市區縣殘疾人扶貧基金的通知》要求,享受殘疾的,矯形器安裝費從市殘疾人康復辦專項資金中補助200元。(摘自市殘疾人康復辦〔97〕10號《關於貧困肢體殘疾人安裝骨科補貼有關規定的通知》)

(五)對符合界定標準的危重殘疾人,在安裝矯形器時,確定為貧困家庭,可參照《關於貧困殘疾人骨科安裝補貼有關規定的通知》[ 97]10號中的規定享受扶持補貼。(摘自市殘疾人康復辦[98]25號《關於加強危重肢體殘疾人矯形裝置貧困化工作的通知》)

法律援助

1殘疾人可以申請訴訟法律援助嗎?

答:根據《司法部關於開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通過國家和有關地方的法律援助機構,對符合援助條件的下列民事、疑難案件或者非訴訟事項的當事人提供經濟援助:

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刑事案件;其他無力聘請辯護律師的殘疾人、老年人為刑事被告人的案件;壹線人員追究侵權賠償的案件。

可能被判處死刑的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案件,包括壹審可能被判處死刑的被告人和二審上訴可能被判處死刑的被告人。

請求支付贍養費、撫育費、撫養費的;

因公遭受損害的賠償請求(責任事故除外);

要求養老金;

贍養協議、贍養協議公證、領取撫恤金、救濟金公證;

其他確需提供法律援助的事項。

2當事人申請法律援助需要提交哪些證明材料?

答:根據《司法部關於公證法律援助的通知》,符合條件的公民應當以書面形式申請法律援助,但在特殊情況下,經批準,可以口頭申請並做好記錄。除申請外,還應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身份證、戶籍證明或暫住證;

(2)、有關單位出具的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經濟狀況的證明;

(3)、申請救助的基本情況;

(四)法律援助機構認為必要的其他材料。

如果申請人是未成年人或其他限制行為能力或無行為能力的人,應由其監護人代為申請。代表申請人的,應當提交有效的代理資格證明。

法律對聾啞人犯罪有特別規定嗎?

答:中國憲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中國人民和公民在法律面前壹律平等。”聾人也是如此。如果他的基本權利受到他人侵犯而遭受損失,他有權依法得到保護或賠償。如果因為身體有缺陷而無視法律,嚴重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也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聾啞人和盲人不是不負責任的人,因為他們並沒有喪失辨別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但由於身體上的壹些缺陷,他們的智力發展受到壹定程度的限制,辨別是非、善惡的能力比正常人差,可能會在壹定程度上影響他們對周圍事物的認識,甚至做出錯誤的判斷。因此,我國刑法第19條規定:“聾啞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這壹規定明確指出對聾啞人也應依法懲處,同時體現了我國刑法的實事求是和人道主義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