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消息,緊急通知: 如果家裏有退休職工去世,壹定要註意及時領取這四筆錢,壹旦錯過,造成不必要的損失,所以大家盡早了解,盡早領取這四筆錢,解決眼前的麻煩才是重中之重。
生老病死自然規律,不少人在工作期間都購買了職工社保,退休以後如果去世,下喪葬費,養老金該怎麽辦呢?怎麽領取呢?
如果是企業職工或者是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壹般在喪葬費方面都有補助,而補助的標準從三方面來看。
①、喪葬費補助和直系親屬的壹次性救濟費的標準,壹般都是按照妳們當地市區的上壹年度的 社會 平均工資壹次性補發給妳,壹般都是按照五倍的方式來補給妳。
舉壹個很簡單的例子。
王阿姨的丈夫,企業職工退休人員,最後因為去世,他們本市上壹年度 社會 平均工資是5000元。
那麽按照五倍的方式來壹次性補發所領取的喪葬費補助就是: 5000(元)*5(倍) 25000(元)。
妳們當地上壹年度的 社會 平均工資越高,那麽補助的喪葬費也就越多。
②、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準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
這個意思是說,如果該退休人員死亡,他的親屬比如父母壹般都會補發生活困難,補助金和物價補貼的發放。
再舉壹個例子。
張阿姨的丈夫去世是退休人員,那麽張阿姨就會有壹筆生活困難,補助金以及物價補貼金,其實就是壹筆生活補貼,補貼的標準是按照妳們當地的生活困難補貼金以及物價補貼金來發放,如果妳們當地生活困難補助金是每月300,那麽每月就有300。
而這筆錢不是隨隨便便就能夠領取必須家屬已經退休,沒有任何的勞動能力,也就是說,家庭沒有任何工作方面的收入來源,壹般這種情況下都能領取到。
③、供養直系親屬孤身壹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
舉壹個例子。
王大爺就只剩下壹個80多歲的老母親,身邊沒有任何親屬,如果王大爺因為去世,然後他是職工社保退休人員,那麽每月他的媽媽就可以領取生活救濟費。
領取救濟費的標準是根據當地的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來補發。
如果說當地的企業職工困難,補助標準在每月230元,按照200%來補發,那麽每月就可以領取: 230(元)*200% 460(元)。
像這種必須是孤身壹人才能夠領取,如果是有子女,還有其他的直系親屬是不能領取這樣的生活救濟費。
喪葬費的補發標準,每個地方都有不壹樣的政策,而且還跟退休人員在崗級別來決定,像普通職工和機關單位,發放喪葬費的標準肯定又是不壹樣。
而我大伯在河北唐山,他們那邊的喪葬費是3100元,基本普通單位事業退休是x20,機關是 40。
所以光從這點就能看出,每個省份都有壹定的差距。
很多人遇到這樣的事情時,並不知道,喪葬費怎麽領取?需要什麽證件來回跑?特別的麻煩。
像這種領取喪葬費只需要三種證件,大家壹定要記住。
①、去醫院看壹下死亡證明,然後去妳們戶口當地的派出所申請辦理壹下死亡證明註銷,這是第壹種必須要的證件。
②、必須要拿火化證明,而這種火花證明,必須要在妳們當地火化屍體的殯儀館開壹下,該退休人員已經火化的證明,憑借火化證明前去領取喪葬費。
③、壹般這種情況都要向該去世的退休人員,本職企業單位申請報表,由社保所提供的死亡待遇領取人要與領取人的身份證必須壹致。
最重要的壹點,社保所所提供的證明必須註明領取者與死者之間的關系,證明這是非常的重要。
所以以上三點就是領取喪葬費的證件也是必不可少的東西,特別是最後壹點,壹定要註明領取者跟死者之間的關系,如果沒有註明清楚,那麽是無法領取的。
企業單位所繳納的社保壹部分納入 社會 統籌基金賬戶,壹部分納入個人賬戶。
而社保最低繳費年限為15年,向男性職工60周歲退休,那麽他的個人賬戶裏面的余額可計發的月數有139個月。
如果說妳工作期間所繳納的社保標準是按照100%來繳納的話,繳納25年,那麽妳的個人賬戶余額肯定不少,退休以後壹定要註意。
如果說該退休人員已經去世,個人賬戶還有余額,那麽這些余額可以壹分不少的退回該老人的子女,所以大家壹定要計算好老人領取養老金的時間。
有沒有139個月?如果沒有那麽個人賬戶裏面的余額,肯定還有不少,這個手只需要出壹些死亡證明,以及和老人之間的關系證明就可以領取這筆養老金。
以上的只是參考,因為每個省份之間的差距和政策標準都有所不同,但是有壹點,只要是企業單位退休人員去世,那麽肯定有喪葬費,各種補助以及養老金的退還。
壹般這種情況下都需要以上三種證件。
所以只要按照妳們當地的政策來辦理證件領取養老金和喪葬費,絕對不會出任何的問題。
萬壹139個月過後,該退休人員還活著,是不是將暫停發放養老金呢?
答案:錯誤,接著發放銀行金。
因為像職工社保所繳納的社保費用,壹部分納入 社會 統籌基金賬戶,壹部分納入個人賬戶,而個人賬戶裏面的錢,是根據妳的退休年齡來計算計發月數,如果是139個月,那麽這139個月所發放的養老金基本上都是個人賬戶裏面的錢。
就算個人賬戶裏面的錢發放完畢,也就是139個月以後也不會暫停發放養老金,將換壹個方式,接著發放養老金,將個人賬戶改為統籌賬戶,大家可別忘了我們所交納的社保,壹部分金額在紅賬戶裏,所以發也是發統稱賬戶裏面的錢。
所以以上就是喪葬費以及養老金的退還方式,大家壹定要記住。
壹定準備好以下這種證件,戶口本,死者身份證,醫保卡,社保卡,這些都要註銷。
屍體火化以後,記得壹定要在火葬場,開火化證明和火化時所需要費用的收據。
喪葬費是在職(退休)人員平均工資的三個月標準計發,撫恤金是夲人22個月的工資。
我父親今年4.20去世的,工齡四十三年,退休工資二千九百多 ,火化後去社保辦理手續,火葬和撫恤金***38760元,還要扣除四月份的已領退休金,六月份壹次性打人我父親社保卡。沒有清單,社保人員只說這麽多,按政策辦事。
企業退休職工去逝,他的喪葬費和血金、工資壹起綜合起來計算的,壹***兩萬元左右,別的什麽都沒有。但是,國企和央企計算方法更高,事業編制和公務員更無法去比了,雙方懸輸幾倍,這太不公平了!
這個問題,應該是分地區,每個城市和地區不會是壹樣的。就拿我來說吧!我家住在哈爾濱,我父親是去年七月份去世的,在世時工資是3000多,傷葬費和撫血金,壹***就壹萬塊錢,火化和壹些亂七八糟的費用壹***是花了7000塊,沒有擺桌,只是壹些自己家人吃頓飯。
社會 保險法對企業退休職工去世的喪葬費等補助有相關規定:
但是每個地方的標準和政策不壹樣,詳細情況需到當地人力資源和 社會 保障局咨詢!
這個問題應由官方答復壹個較為標準的計算方法,因各位讀者答復此問題時各位的情況不同,萬人千的樣,誰都不清楚,百姓盲然。
不是說今後退休全歸到社區了。那如滾喪葬費等等壹些福利還會有嗎?還有壹些大病企業工會會給以壹些困難補助這些也都還能有嗎?
企業退休職工去世、有什麽待遇:
壹:本人社保賬戶沒發完的余額、全部歸死者的法定繼承人領取;
二:原企業(單位),本人企業年金賬戶的余額、全部歸死者的法定繼承人領取;
三:死者醫保卡上的余額、可以繼續使用,也可以通過醫保部門、取出現金;
四:退休職工死亡以後,央企及部分國企、有另外的喪葬補貼費、慰問金;對沒有工作、沒有收入、失去勞動能力的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未成年弟妹、有生活補足費(撫恤金),具體數額、是企業自定;
五:社保部門支付的喪葬費:2000元、或者社平工資的2個月標準,各地的標準不同;
六:社保部門支付的、壹次性撫恤金:當地社平工資的3個月壹10個月的下標準不等,各地的標準差異較大,;
特大消息,重要提醒: 喪葬補助金,撫恤金現在有了變化,有些人只能發3個月,但是有壹些達到驚人的24個月。如果不清楚政策,很可能造成壹些不必要的誤會和損失。
最近不少省份都轉發了,人力資源 社會 保障部以及財政部發布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囑待遇暫行辦法》喪葬費和撫恤金到底有什麽變化,為何相差這麽大?發放標準又是什麽?
現在的企業職工都購買了養老保險,而養老保險中有壹項是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生老病死是大自然的規律,每個人都需要經歷。而這壹筆養老金也可以說是人生最後的壹筆,它的存在也是為了解決後顧之憂。
喪葬補助金怎麽發?只要購買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居民,無論是因病還是自然死亡或者非自然死亡,他的遺屬都可以領取壹定的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我們都知道養老金的多少主要與繳費年限,繳費基數以及繳費所處的地方有關。 而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也是同樣的。
根據財政部和人社部發布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囑待遇暫行辦法》各個省市自治區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各個地區的具體方案。
那麽喪葬補助金到底有多少錢呢?
具體的要看當地所發布的文件來進行計算,我們接下來以浙江省為例來說明。
按照浙江省有關部門發布的通知,我們可以知道。浙江喪葬補助金的發放標準是按照死亡時浙江省上壹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來發放的。
根據網上查找,2020年浙江省城鎮居民月人均收入為5225元。如果是往年的政策,那麽喪葬補助金將為月人均收入的三倍。而現在由於新政策的實施改為月人均收入的兩倍,也就是10450元。
如果想要知道當地具體的喪葬補助金為多少?那麽就需要去查找當地的上壹年度城鎮職工居民人均收入才能得到具體的數據。
但是具體的喪葬費發放要與當地的具體政策為標準,有壹些地方的喪葬費,它有壹個規定的數額。比如江蘇淮安規定為20000元。
現在很多地方推出“ 喪葬改革 ”,如果直接將去世用土葬,那麽在壹些地方是無法領取喪葬補助金的。
撫恤金又是怎麽計算?為什麽有些人僅發放五個月,而有些人卻高達驚人的24個月?
之前的撫恤金是按照供養親屬人數(直系子女人數)來進行發放的,壹個人則發放六倍,兩個人則發放九倍,三個人或以上的最多發放12倍。
為此很多人都覺得不公平,壹個人供養就已經很不容易了,撫恤金還是最少的。
現在新政策並不是按照之前的標準來進行發放,其實之前的發放標準,認定手續就比較麻煩,操作起來也非常不方便。
新的撫恤金發放標準是按照繳費年限來進行發放的,發放的基礎也是與當地上壹年度城鎮職工可支配收入相關。
繳費年限不滿五年的,發放月數為三個月;
繳費年限超過五年,但不滿10年的,發放為六個月;
繳費年限超過10年,但不超過15年的,發放九個月;
繳費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繳費壹年,發放月數增加壹個月;
繳費年限達到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計算,發放月數最高為24個月。
而這些是面對那些在職的人員, 如果是已經退休的人員,每領取壹年的基本養老金,到時候撫恤金就減少壹個月,但是最低發放月數為九個月。
還有壹點就是,參保人員(包括以靈活就業人員參與城鎮職工社保的)因病或非因公死亡的,當他的繳費年限不足五年,他的遺囑待遇標準不能超過他個人繳費總數。
舉例說明
還是以浙江省為例,老王是企業退休人員,在今年9月份去世,養老保險繳費剛好達到15年,但是他已經領取了五年的養老金。
根據政策,我們可以計算出撫恤金發放標準為九個月。按照當地的發放標準,應該能拿到撫恤金:5225 9=47025元。
九個月怎麽來的?
這九個月是因為他繳費15年,對應發放9個月,而他領取了5年的養老金,應該發放的標準為九個月,減去五個月為四個月。可是最後有壹條:最低發放標準為九個月。
我們再舉個例子。
老李,在今年9月份去世,養老保險繳納了36年,壹***領取了20年的養老金,那麽最後他的撫恤金也是發放9個月,最後他的親屬能夠領取到的撫恤金也是47025元。
那麽這個裏面的9個月又是如何計算的呢?
根據發放撫恤金的標準,繳費超過30年的,按照24個月來進行計算。可是他實際領取了20年的養老金,根據相應的計算,20個月減去20等於4,而最後壹條最低,因此也是按照9個月來進行發放。
無論是在職職工還是退休的職工,去世後,除了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之外,還有壹些可以領取——養老金個人賬戶余額。按照養老保險的發放標準,我們可以知道,當退休人員或者是在職職工去世了,繳納的個人賬戶養老金裏面的余額是可以繼承給直系親屬的。
養老金的發放標準是根據退休時間,按照月份來發放的。如果是60歲退休,那麽他的個人賬戶裏面的錢可以發放139個月。
如果退休人員在沒有領取完139個月的養老金就不幸去世,那麽個人賬戶裏面還是有壹定的余額的。
這壹部分余額是可以直接退回給去世人員子女的,而且余額裏面哪怕是補助還是利息,都會分文不少地到子女的賬戶。
寫在後面隨著制度的不斷完善,現在無論是喪葬補助金還是撫恤金的發放都有了明確的規定,而且也更加合理。
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的多少,主要與當地上壹年度城鎮職工人均可支配收入有關,而且還與自己參與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有聯系。 但是這並不是意味著繳費年限越高,撫恤金就越多,而它是根據實際情況發放的。
雖然每個人都不願意面對死亡,但是生老病死是大自然的規律,也是我們每個人都要經歷的。
隨著各項政策的完善,養老金的各個內容也逐漸更加貼切實際。
但是現在各個地區還是存在著較大的差距,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之間的差別也有壹些大,有些人僅有幾個月,而有些人卻能滿額。雖然這筆錢活著的人用不到,但是也能給親人留下壹點安慰,希望未來差距越來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