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1、1年7月28日9時40分,七座及以上客車、貨車因道路維修禁止進站的路段如下:
連霍高速:滎陽站-尚潔站(西方向)、鞏義-鞏義東(東方向)
連霍高速孟慧站至偃師站禁止貨車通行。
交通高速公路鞏義南站禁止任何車輛進站。
2.由於積水,收費站禁止上下車:
合包高速:新鄉東站
上登高速:谷城縣雅站、超化寺站(東西方向均可下車)。
鄭州繞城高速:櫻桃溝站、大學南路站、隴海西路站(下站正常,連霍方向站上不去)。
交通高速:社村站
3.因積水,禁止危險品運輸車輛進站的路段有:
京港澳高速:安陽南站-安陽北站、衛輝站-新鄉站
二廣高速:濟源北站(正常向北)
合包高速:袁紹站-濟源東站、獲嘉站-長垣北站。
太惠高速:浚縣東站-浚縣西站
林楠高速:紅旗渠站-內黃站
羅輯高速:小浪底北站
安陽西北繞城高速:全線
4、因山體滑坡,禁止七座(含七座)以上客車和貨車上路行駛:
鄭欒高速:後宅站-軒轅丘站
鄭雲高速:光武站、修武城站(不含七座)、雲臺山站(不含七座)。
上登高速:新村站-園博園站
5.因當地道路泄洪,太惠高速浚縣東站至浚縣西站禁止貨車出站。
6.因路面塌陷,羅輯高速0公裏至19公裏雙向管制禁止通行。
7.因濟洛西高速東半幅46公裏緊急施工,洛陽至濟源方向車輛在金夢西收費站分流,濟源至洛陽方向通行正常。
8、因降雨,禁止七座(含七座)以上客車和貨車上路行駛:
羅燕高速:登封站-登封東站
大廣高速:濮陽南站-南樂站
太惠高速:臺前站-濮陽站
尚德高速:範縣東站
林楠高速:南樂南站-南樂東站
9.因降雨,禁止七座及以上客車、危險品車輛進站的路段有:
商南高速:四通站-商水站
鄭民高速:杏花營站-七賢站
大廣高速:長垣站-秣陵站
連霍高速:開封東站-蘭考站
日蘭高速:全線
蘭南高速:二郎廟站-尉氏站
鄭民高速:杏花營站-七賢站
羅安高速:尉氏西站、扶溝西站-周口西站。
羅寧高速:譚莊站-紙店站
羅燕高速:陸毅站-扶溝站,省內其他高速正常通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十九條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證條件的人,可以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證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監制。
第二十條學習機動車駕駛,應當先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經考試合格後再學習機動車駕駛技能。
在道路上學習駕駛,應當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路線和時間進行。在道路上學習機動車駕駛技能應當使用教練車,在教練的指導下進行,與教學無關的人員不得乘坐教練車。學員學車期間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教練應當承擔責任。
第二十壹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對機動車駕駛證申請人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的,在5日內核發機動車駕駛證;對於考試不及格的,書面說明原因。
第二十二條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為6年,本條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實習期為機動車駕駛人首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後12個月。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的,應當在車身後部粘貼或者懸掛統壹的執業標誌。
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不得駕駛公共汽車、客車或者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以及運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劇毒或者放射性危險物品的機動車;駕駛機動車不準拖掛車。
第二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除對機動車駕駛人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外,實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制度(以下簡稱記分),記分周期為12個月。壹個記分周期內記分達到12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照規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學習和考試。考試合格的,分數清零,機動車駕駛證交回;考試不合格者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應當記分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及其分值,由國務院公安部門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危害程度規定。